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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的重大疾病 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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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的重大疾病篇一

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要注意什么

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要注意什么

导读: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重大疾病保险情况已经有所改观。重大疾病保险能够帮我们减少家庭经济损失,帮助我们有充足的医疗费。

在中国千万不要买保险

三年前,我自以为聪明地买了友邦的大病保险和意外保险,因为觉得友邦是外国的险公司,不会像中国的保险公司那样耍赖。

上个月,CCTV-2的生活315节目播出了一个人买了中国人寿的大病保险,结果理赔的时候被拒赔的事情,原因是他的治疗方法不符合保险合同上面规定的治疗方法,虽然后来他通过上诉和医生的鉴定最终得到了赔偿,但是节目的记者拿着他的那份保险合同详咨询了一下医生,发向那上面有很多规定的治疗方法和所保的病症是矛盾的,也就是说,你要是得了他们能理赔的那种病,你必须要用人家指定的方法来治疗,而对方指定的治疗方法据医生说,跟本就不是治这种病该用的,用了反而死得快。所以,你就不可能得到人家的赔偿。

看了这个节目,我把我的保险合同也找了出来看了看,表面上看起来,我的大病保险合同里面没有对治疗方法有太多的规定,但是还是有很多诸如“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之类的限制,由于我不懂医学,所以决定找一个做医生的朋友来帮我看看。

今天下午,我们见面了,我的这个朋友在北京一家非常好的医院作了几年医生了,而且工作也做得挺出色的。他看了我的保险条款里面有关大病部分的条款(我复印了这部分拿去的)后,十分吃惊,他说:“这个保险不是保大病的,就是保死的,这些条件你要是符合了,就非死不可,不可能在活着的时候领到赔偿金的……”这和我当初买这份保险的初衷一点也不一样。当初保险代理人给我们的解释是,你万一生了大病,看病需要很多钱,有了这份保险,你看病的钱就是保险公司给你出,你家里人就不会那么着急上火了,但是现在经过医生仔细审核这个保险后,只有死了以后才能领到这笔钱,那么这个保险不该叫大病保险阿! 举几个例子说:

(1)癌症:…………任何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不作为病理依据。

医生解释:现在癌症的病理诊断全都是依靠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如果不包括这两种,那就只能切样检查,但是这种检查方法就排除了现在发病率比较高的癌症(例如肺癌,胃癌,食道癌等等)以及中早期癌症,所以你要么就得一个世界上都罕见的癌症,要么就捱到晚期再去医院检查。

(2)暴发性病毒性肝炎:…………其诊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标准:a. 肝性脑病,出现意识障碍;b. 持续性黄疸,且肝功能急剧退化;c. 弥漫性肝小叶结构破坏,仅剩下倒塌的支架结构。

医生解释:a和b任何一项要是符合的话,这个人就已经没什么活路了,何况是两项都符合,你要是达到这个程度,医生已经不可能给你治疗了,直接让你准备后事了。至于c,就更缺德了,这个c规定的诊断就是只有尸检才能出来的结果,也就是说,你不死,是绝对没有可能得到赔偿的,就算你死了,也未必能得到赔偿,因为尸检的结果,未必完全符合c。

(3)冠状动脉外科手术:因冠状动脉疾病而接受一条或以上的光状动脉的开胸手术,…………但不包括血管成形术、激光治疗或其他在动脉之内做手术。

医生解释:开胸手术的目的就是做血管成形术,否则就没有必要开胸,但是人家不包括了,所以,这一条相当于没有保,因为自相矛盾,不可能做得到。

(4)良性脑肿瘤:……不包括垂体腺瘤、脑囊肿、肉芽肿、脑动静脉畸形、听神经瘤、脑膜和脊髓肿瘤,……… 医生解释:很惭愧,医生感到自己见识太少,因为他所知道的良性的脑肿瘤只有上述不包括的这几种,除此之外不知道还有其它的什么良性脑肿瘤。

看过这个帖子,大家会认为重大疾病保险保死不保生,对重大疾病保险产生反感。

其实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进步,现在重大疾病保险的情况早已有所改观,重大疾病保险能够帮助我们减少重大疾病风险带来的家庭经济损失,尽到对家人的爱与责任。也能很大程度上帮助我们有充足的医疗费恢复健康!

解析如下:

一、目前保险市场上执行新的重大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和标准,重疾的标准不再如上述苛刻。但请大家注意毕竟是重大疾病保险,依然是保障“重大”的情况。

此贴发表在2005年12月21日,其中时间“上个月是2005年11月”买保险的三年前是2002年。

为什么这里强调时间呢,因为2007年8月1日,中国首个《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正式实施,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自《使用规范》发布之日起开始使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

我也有针对性举几个例子:

(一)癌症:已经取消“任何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不作为病理依据。”

现定义标准为: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取消“c. 弥漫性肝小叶结构破坏,仅剩下倒塌的支架结构。”

新定义: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三)新定义: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取消不包括血管成形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四)新定义: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肉芽肿、听神经瘤、脑膜和脊髓肿瘤,…………等已在保障范围之内

二、买大病保险既是为了有充足的医疗费恢复健康,同时也是为了减少大病风险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对家人是一份爱与责任,这一点重大疾病保险一定做得到。{保险中的重大疾病}.

万一有重大疾病的情况,无论如何家人都会倾尽全力治疗,甚至举债、抵押房产等……有大病保险,无论如何能够帮助我们解决相当一部分医疗费。

三、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进步,现在重大疾病保险这些目前医学技术下仍显严重的病症,可能会在新的医学技术面前,更轻松的迎刃而解。{保险中的重大疾病}.

这些重大疾病很多将不再威胁到我们的生命,重大疾病保险在减少风险损失的同时,也将更加能够帮助我们有充足的医疗费及时恢复健康。

怪异保险条款拦住重大疾病提前给付

导读:要理赔?先证明自己活不过半年!这样的奇怪条款拦住了她的理赔申请。

昨天下午,蔡女士终于拿到2.5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本来3年前她就应该拿到这笔钱,可是一条奇怪的保险条款挡住了她的理赔之路。

2003年,蔡女士买了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的长泰安康保险(B),每年缴1280元保费,共缴20年,保险金额是5万元。保险业务员说,期间如生重病就会赔一半保险金。

2006年,她做心脏瓣膜置换手术,由于这个手术属于保险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她便找到当时的保险业务员要求提前领取保险金。却被告知,根据合同条款,她必须先到医院开证明,证明自己的生命只剩下6个月时间! 她再细看保险合同,果然“保险责任”一条写着:“经保险人聘请的医师根据医学及临床经验认定被保险人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内,被保险人可申请重大疾病提前给付。”结果她跑了几家医院,均未开到这个证明。 武汉市第三医院副院长、医学博士、教授谢卫国说,如果病人只活了一个月,远远不到半年,家属扯皮怎么办?如果病人活过半年,反过头来指责医院让其承受沉重心理负担怎么办?没有哪家医院敢开这种证明。

前天,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理赔部主管接受采访时说,这个条款确实引发过争议,总公司已通知理赔过程中不再采用它。

保险中的重大疾病篇二

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中的重大疾病篇三

最常见的6种重疾必须买保险

最常见的6种重疾必须买保险

厦门网[原海峡网] 2006-12-12 12:00 [来源:厦门晚报]

保监会出台《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首个关于重疾险的行业规范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张海军)很多人喜欢买重大疾病保险,但哪些疾病算重大疾病,保户心中并没有底。事实上,各家保险公司对重大疾病的解释目前并不一致。

这种情况很快就要结束了。12月7日,中国保监会出台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使用规范》)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至各寿险公司。这是我国首个关于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该规范规定,重大疾病保险一定要保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

在重大疾病保险中,成年人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业务量最大,所以此次标准定义根据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的特点,对最常见的25种疾病定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平安人寿的张飞先生说,《使用规范》规定,保险期间包含成年人阶段的保险产品,如果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保障范围中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频率最高的6种,不包含6种必保疾病的,将不能再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

在征求意见结束后,负责标准定义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再次征求医学专家的意见,争取在2007年年初完成定稿。厦门保险从业人士告诉记者,保险公司大概会有半年的转换调整时间,未经标准化的重疾险,将逐渐停止销售。

平安人寿的张飞先生向记者表示,目前市场上已经售出的大多数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规定了征求意见稿中确定的恶性肿瘤等6种必保疾病的保障责任,只是各家公司可能在疾病的定义上还存在差异,在表述上有所不同。

《使用规范》生效后新开发的保险产品,在某些疾病的保障范围方面,与原产品相比,有可能出现细微差别,一些产品的价格也可能略有变化。

如果您在购买重疾险时遇到什么难题,或者您对此次《使用规范》有什么意见,都可以

拨打电话13859959793向本报记者反映。

链接

6种必保疾病

征求意见稿中确定的6种必保疾病是: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异体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

提醒

来年如何挑选重疾险?

由于新的规定即将实施,重疾险的定义也将发生变化,重疾险产品也会出现一定的改变,很可能会出现适合消费者各种需求的不同产品。但是,购买重疾险并不是保的疾病越多就越好,一般而言,按照个人健康状况和大众最容易患的疾病种类来投保比较合适。

保险专家提醒市民,要根据自己的具体特点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险种和保额。以重大疾病险为例,现在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一般在十几万元左右,因此普通人购买10万元至20万元的额度较为合适。?br/>

重大疾病险即将正式出台 必保癌症等6种大病

2006年12月08日07:08 重庆商报

第 1 234页

■我国首个关于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即将出台

■严重烧伤和瘫痪被排除在外

■最迟明年6月推行

{保险中的重大疾病}.

本报讯(记者 刘定云)曾经被指责“保死不保生”的重大疾病保险即将拥有全国第一个规范标准,25种重大疾病被列入重疾险之中,其中6种重大疾病是必保病种。昨天,保监会称,在2006年4月启动,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经8个月努力制定的国内首个《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即将正式出台。

6大疾病成必保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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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称,该《规范》在行业使用,并针对在重大疾病保险中,保险期间包含成年人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业务量最大的特点,对最常见的25种疾病定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凡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这6种疾病是: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异体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如果不包含这6种疾病,那就不能取名为重大疾病保险。

下一页 重大疾病险术语将规范

另外,《规范》还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涉及到的保险术语制定了行业标准,对重大疾病保险的相关除外责任的最大范围进行了限制,并借鉴英国2006年4月发布的最新版《重大疾病保险最佳操作指引》的经验,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宣传材料中的疾病名称表述提出规范性要求。

保监会称,《规范》在2007年年初形成定稿,2007年6月1日前完成意见征求之后就有望向社会正式发布。此外,从英国的经验来看,可能会使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形态发生变化:保险期限内定义可调整的产品及费率可调整的产品会增加。

新版重疾险的价格,保监会称,《使用规范》生效后新开发的产品与原产品相比较,在某些疾病的保障范围方面有可能出现细微的扩大或缩小,这可能会对一些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

相关新闻

2种疾病被排除“重大”范围

本报讯(记者 刘定云)约在今年7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曾透露,重大疾病保险有8种核心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严重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后期、严重烧伤、瘫痪。而此次保监会公布的《规范》初稿中只有6种,严重烧伤、瘫痪2种外因性疾病则被排除在外,同时对6种疾病定义与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相关新闻:

我国首个重疾险规范最迟明年6月推行

重庆晨报综合 北京晨报、新华社报道我国第一个关于重大疾病保险(重疾险)的行业规范呼之欲出。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昨天披露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和脑中风后遗症等6种疾病为重疾险必保疾病。

“保死不保病”已不可能

所谓重疾险,就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向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过去重疾险的理赔尺度比较严苛,许多消费者质疑重疾险“保死不保病”,理赔时也产生了很多纠纷。

为了规范和统一行业内重疾险使用的疾病定义,为消费者比较、选择重疾险产品提供方便,今年8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成立了健康保险专家委员会,以共同制定我国重疾行业标准定义库及使用规范。

最迟明年6月启用

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重大疾病保险所保障的多种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疾病有三至六种,这些疾病对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价格影响最大。

保险中的重大疾病篇四

买重大疾病保险的误区有哪些

买重大疾病保险的误区有哪些?

我们约见了一些保险行业的资深代理人,也参照了网上的一些投保案例,最终总结出以下8大买重大疾病保险的误区,请投保人投保前仔细参看!

误区一:重大疾病保险有保25种大病的,有保36种大病的,那保障疾病种类越多的产品就越好? 是不是保险保障的疾病种类数量越多越好呢?很多投保人在比较重疾险的时候会拿这个数据做参考,以为保障越多就是越全,自然也就越好。事实是不是这样呢?听下专家怎么说:

据广州友邦保险资深保险人介绍,重大疾病保险最开始是保7种大病到70岁,随着各公司的竞争发展到保10种、11种,到现在保20、30多种,还有保终生的。

单从病种来看,是增加的趋势。但是,重疾险的保险费是保险精算师按照该险所含各种疾病的发病比率等各种指标综合得出的,保障的病种越多,保费自然越高。而对于具体的投保人来说,有些疾病的发生率几乎为零,几乎不存在保险的必要;而死亡率排名前四位的疾病就占了80%(肿瘤、脑/心血管疾病、呼吸类、损伤中毒症——2002年全国主要大城市统计数字)。市场上各公司的重疾险,在常设病种上是基本相同的。 选择重疾险时最重要的是考察条款中是否包含了常见的脑/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有了这三大类,基本上就满足了一般投保人的保障需求。另外,还要注意为自己度身订做,比如儿童购买重疾险一定要其中保有白血病的;女性可考虑购买涵盖了乳房癌等女性多发病种的重疾险等。

还要值得注意的是,从便于理赔的角度看,有些保险公司增加病种的同时,自行提高理赔标准或责任免除范围。有些疾病虽然列入了保障范围之内,但条款对疾病的发生程度限制相当严格,到了条文中规定程度的患者一般已是重症中的重症,即便得到保险金也几乎没有机会生还,这种现象很容易引发理赔纠纷和公众的反感,直接影响“保险的行业信誉”。

所以,重疾险的好坏不是要比保障范围,投保人在选择的时候要注意条款中有没有规定常见大病为必保范围,加上产品性价比是否合理,最后,要参考保险公司的实力怎么样,不要投保那些没实力只有“噱头”的保险公司,因为如果是那样,即使他承诺保100种大病,最后你也不可能享受的到。

误区二:既然大病治疗费用那么高,那选择重疾险的时候就应该要尽可能的选择高保额,因为保额高赔的多,就越放心?

保险专家介绍,重疾保额最低以10w为宜,而10w保额的重疾险保费大约每年2-3k元左右。不少人觉得治一场大病十几万根本没有用,所以希望买保险的保额尽可能的高才好。是不是这样呢?其实不然,这也是一种误导。

某寿险公司相关人士称,保额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定,并非越高越好。他建议说,除了要和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以外,投保人还应该详细了解目前患重大疾病之后,所需花费的医疗费用。据了解,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7万~8万元,多则10多万元甚至更高,因此购买10万~20万元的保额比较合适,低于10万元的保障功能太弱,而超过30万元对普通大众来说也没有必要。该人士同时建议说,每隔三五年,投保人就应该对保单进行检查,看看是否有必要追加保额,并根据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做一些适当的调整。 要想获得利益最大化,该人士建议说,还应特别注意对于投保人年龄的明确规定。重疾险的购买不宜等到50岁以后,那样保费总支出会和保障总额相当,是很不划算的。以一名24岁的男性购买一份10万元保额的险种为例,每年需缴3090元保费,共缴20年,也就是6万多元;而一名55岁的男性购买该险,每年需缴19880元,交5年,与保障额相差无几。“也就是说,要想获得的补偿额越多,就应该越早投保。” 小贴士:不是保额越高越好,更不是越贵越好。{保险中的重大疾病}.

以友邦保险公司产品为例,30周岁男性投保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若选择“守御神”重大疾病保险,缴费至59周岁,需年缴保费2840元;保障27种重大疾病到88周岁,并享有身故给付和满期给付。若选择另一款附加“护身符”重大疾病保险,在30周岁时年缴保费仅需280元,其后每5年保费调整一次;保障16种重大疾病和4款手术。

两款重大疾病的保费相差10倍,但难以简单比较它们的优劣。“守御神”是一款主险,可单独购买,而且它是可返还的保险,所以保费教高。而“护身符”是一款附加险,只能在购买了定期寿险后购买,是纯消费型保险。

上述两款保险究竟选择谁?这取决于客户自己的理财需求。

若手上资金宽裕,有储蓄需求并想对家人起到保障作用,不妨选择“守御神”;若资金紧张,想以最低的保费得到最高的保障,则以“护身符”为宜,待日后资金宽裕时再作调整。

误区三:重大疾病的患病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高,那最好是能保终身的,因为谁也不知道谁哪天可能会得哪种病。终身的重大疾病保险更有保障吗?

就保障期限而言,重大疾病保险一般分为定期型(如到60周岁、65周岁)和终身型两种。定期型产品期满以后,如果未发生过重大疾病,可领取保险金;而终身型产品则保障被保险人终身,去世后由其受益人领取保险金。

很多寿险代理人告诉客户,重大疾病保险能否保障终身非常关键,一定优于定期型产品。事实上,这种说法有些夸大其辞:我们算一笔账就会发现,终身保障型产品在一定年龄后,实际保障功能已经微乎其微。 以平安保险公司的“康盛”终身重疾险为例,30周岁男性,保额10万元,30年缴费,每年2850元,30年共缴85500元。到他65周岁时,这份保单的现金价值为74860元。也就是说,如果到65周岁时退保,即可得到74860元,离保障额度的10万元已经相差不远。

而如果是选择一款保障至65周岁的定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到65周岁期满可领取10万元,既可储存下来作为大病治疗基金,也可活用为养老金;在灵活度方面远胜终身重大疾病险。

由此可以看出,在被保险人65周岁以后,能够得到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已非常有限;所谓“保障到终身”更大程度上是对心理上的安慰。投保终身型和定期型重大疾病保险的实质区别在于:在不发生保险事故的前提下,前者一般由受益人(如子女)领取保险金;而后者则可以在自己年老时领取,作为养老金使用。{保险中的重大疾病}.

以上三点是购买重疾险最常见的误区,也是我们选择重疾险产品的重要依据之一。以下几点同样是投保误区,不过不是那么普遍,笔者列举如下:

误区四:所有疾病重疾险都能保?

很多人一听是重疾险,就以为是重病都能保,因此投保过程或者理赔过程会纠结许多。“并不是所有疾病重疾险都能保。”保险专家说,保险公司已经把能保的疾病以及罹患疾病的程度规定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只有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范围内才能获得赔付。因此,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产品时一定要看清楚保险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同时应向保险公司告知既往病史,以免将来理赔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误区五:保费趸缴更划算?

有些人在投保重疾险时,愿意趸交,其实买保险不像买房子,买保险你分期付款和一次性付清有很大区别的。消费者应尽量选择期缴方式,其好处在于:

首先,选择期缴方式,消费者虽然所付保费总额比趸缴略多一点,但每次缴费较少,不会给家庭带来较大经济压力。

其次,有的保险公司规定,若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发生在缴费期内,从给付之日起,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而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误区六:退保损失不大?

很多人投保的时候纯属头脑一热,总以为先投了再说,以后不想要了就退保,损失不了几个钱。事实是不是这样呢?保险专家说,重疾险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退保的损失大约相当于投保人所缴的保费;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大约只是所缴保费的三成多,即如果在投保两年后退保,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六成多将被扣除。

因此,消费者投保重疾险后不要轻易退保,可以考虑以下替代措施:变更缴费方式或更改险种,如将年缴变更为月缴、季缴、半年缴,将高费率险转变为低费率的其他健康险。

误区七:带分红类的返还型的重疾险更好?

很多人不买保险的原因无外乎觉得如果没有得病,保费就打了水漂。正因为人们的这种心理,保险公司推出返还型保险,所以很多人认为带有分红性质的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更好,是不是这样呢?

重大疾病险分为几个种类:一类是消费型,保费具有不返还性;还有一类储蓄型大病保险,有的会定期分红。专家说,偏向于分红型重疾险是没有必要的,购买保险主要是为了获得保障,不要本末倒置了,而且分红型重疾险保费高,消费型重疾险在保费相同的情况下,保障更大。

误区八:投保重疾险什么时候都可以,等以后有钱了再投?

一般来讲,投保重疾险宜早不宜迟,出生满30天即可投保,但最多不超过65周岁,年老时才购买不但可能被拒保,而且保费高。还要注意的是,不同品种的重疾险保障期限不同,有终身保障也有定期保障,定期重疾险一般在65岁左右终止。因此,千万不要在意一年2-3k元的保费,晚投一年,你就多损失一些钱,只是那些钱是隐藏在你的费率里面了的,你看不见而已。

保险中的重大疾病篇五

重大疾病保险 话术

一. 开场白 (关系构建,来电目的)

二. 产品呈现3点内容:

1. 保障30种国内外高发的重疾 (重点:让客户了解什么是重大疾病,

我们为什么需要它。 卖点:先拿钱在看病)

2..保障10种轻症,先拿大病的一半 ( 重点:跟市面上的保险作对比,

商业保险不赔轻症这个服务可以赔→ 解释轻症疾病的定义→ 定额给付)

延伸到卖点:保费豁免 : ①双重理赔(市面上保险赔完服务终止,这个

服务赔完轻症不交钱还可以再理赔) ②双重返还(对比市面上保险有理赔发生

不退还保费,这个服务还可以退)

3. 寿险功能 (重点:解释寿险定义 保障内容,引发家责)

三.总结内容,互动检查,确保客户内容清楚

四 .费用: 对比市面上重大疾病费用昂贵,这个服务对于客户来讲费用很便

宜,更好的地方是可以110%超额返还。规划资金的同时拥有高额的保障

↓ 扣款方式 →合同 →抛卖点 要单!

1. 第一点内容您请留意,往后只要是我们感觉到身体不舒服去医院做检查,首

次确诊了合同所约定国内外高发的30种重大疾病中任何一种,那我们自己一

分钱都不需要花,这个服务是一次性提前给到我们15W作为治疗费用,检查

出来就拿15W,X先生在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单位医社保都有正常在交对

吧。很多客户反映大部分医保和商业保险都是要等到看完病拿着发票再是报

销,这样就会存在一个问题,如果说我们真的生病了,让我们一口气拿个10

几万出来还是有一定压力的。这个服务就是帮我们客户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

问题,不需要任何发票药品清单,也不需要我们提前垫付,看病前 理赔金就

先打到我们卡里面去。所以第一点内容您就记住6个字,先拿钱再看病,清

楚吧?

好的,什么样的病叫重大疾病呢? 像我们年轻客户经常在外面吃饭应酬,

餐具消毒不合格容易传染急性亚急性重症肝炎, 这是肝部的问题,进年来高

发的癌症内疾病,覆盖了我们身体道,呼吸道,直肠道 等180多个器官,还

有长期吹空调引发的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人到中年血脂,血糖血压升高引起

的急性心梗,冠动脉搭桥,心脏瓣膜手术等等都是包含在里面,节约您的时间

我就不一一举例了,这些您肯定都听过,也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些重大疾病,{保险中的重大疾病}.

能够理解吧??

第二点内容是这个服务的最大一个亮点,您特别留意,也是考虑到现在我们客

户健康意识强自己不舒服会去做体检,单位有时候也会给我们组织团体性的体

检,对吧? 也是考虑到很多疾病在刚开始检查出来都是很轻微很早期的,它

没有重大疾病那么严重,但是商业保险又不赔不保,那这个服务就更加实用!

您记住,如果我们信用卡客户仅仅只是确诊了合同所约定的10大类轻症疾病

那么这个服务可以单独的先赔75000,那这样我们就可以早发现早治疗就不会

说把小病拖成大病,因为拖到大病有钱都不好治了!所以第2点内容您记住就

是轻症疾病,先赔75000,好理解吧?

怎么理解这个轻症呢,轻微的轻,症状的症,比感冒发烧严重,但是还没

{保险中的重大疾病}.

有达到重大疾病那么严重!像我们很多客户经常加班熬夜,饮食不规律,可能

有一些肠炎,胃炎,甚至还有胃溃疡,(女性客户,结婚生子后 妇科方面的乳

腺增生,宫颈炎,宫颈糜烂) 这个您听说过吧? 对,如果这个溃烂面积大

了,他不是马上变成了癌症肿瘤那么严重,中间都会有一个两到三年的一个病

变过程,就是我们俗称的原位癌,就是一个大病的早期,还没有达到癌症那么

严重,我们只需要做一个很小的微创手术,3-5W就可以治愈了,我们也是赔

75000,多出来的钱不用退给招行,作为咱们日后营养费误工费。理解吧?

那这里XX先生您格外留意,我们轻症疾病赔完以后,我们不用再交钱了,但

是保障继续享有!您知道的市面上的重大疾病险如果客户出险了,陪一次服务

就终止了,对吧!那个这个服务带出来就完全不一样,也是考虑我们客户越往

后,年龄越大,体质下降,疾病有可能复发恶化,或者有其他重疾发生,在我

们一分钱都没交的情况下这个服务可以再拿到15.所以疾病方面就是一个由轻

到重的过程,一共赔2次,最高22.5W。

什么意思呢打个比方,比如我们客户加入这个服务一年以后

结果不幸检查出来一个轻症疾病,我们这个服务是先赔75000的 对吧! 关键

是75000赔完以后后面19年我们一分一毛都不用再交了,但是保险合同继续

生效,那就会存在两种情况:如果这个期间客户不幸确诊了其他重疾,在我不

交钱的情况下这个服务再给到15W我,这是第一种情况,还一种情况呢就是

我们中间只理赔过一次轻症,合同期满生存也没有发生其他重大疾病,那我们

客户前面交了多少钱,不是是1年还是10年的费用都是110%退还。就不会说

像商业保险客户出险了钱不退了。所以您就记住轻症赔付不会影响到我们费用

返还,听下来都理解吧?

第3点内容就是这个服务还特别的增加了一个意外寿险的功能,寿险顾名思义

就是保人的寿命,不管说我们客户是因为疾病还是意外不幸身故,那我们是直

接有15w赔付,前面的22.5W是给我们自己看病治疗,后面这个15W就是留

给咱们爸爸妈妈,结婚后给到我们自己的爱人和孩子,不拖累家人。

3点内容都给您介绍完毕了,帮您总结一下,我们人生无非就两大风险,一个

疾病一个意外。您记住在我们未来的黄金20年,照顾家人的阶段,我们拥有

一个7.5W的轻症赔付.一个15的重击保障,疾病方便可以赔2次,如果意外

就是15W留给咱们家人受益。 不过我觉得无病无灾对于XX先生您来讲肯

定是最好的,哪怕是轻症疾病我不希望您用到它,平安健康才是您最大的福气,

您说是吧?

很多客户听到这里就不仅对我们的服务内容满意,可能都比较关心的就是这个

计划的费用了,您知道市面随便一份重大疾病保险都要7.8千 上万,今天这

个服务对于您来讲费用很优惠,三项服务打包在一起,我们只需要每个月把可

花可不花的XX月为自己做一个规划就行了,这个服务保障的是您未来最最重

要的20年,但是不需要您交20年那么久,最多交10年,我们就可以获得20

年的保障,后面10年我们一分一毛都不用再交,保障您继续享有, 关键是

XX先生,您没有任何损失,合同期满生存,没有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您就把您交的总费的110%超额的拿回去,交100退还您110,拿回去只多不

少,为咱们资金做一个规划的同时又享有一个全方位的保障,通知下来的信用

卡客户都非常满意,都是第一时间加入进来的。

资金方面确保您的安全通过信用卡来代扣卡的额度您再每次月收到对账单

再去还款。此次给您来电也不是空口无凭,这项服务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办理需

要在线审核到是XX先生本人确保您的职业身体健康符合我们要求才可以参

加进来的,所以只要您对我们内容清楚。费用这一块没有什么压力也是为了您

申请一个名额加入进来的,您看可以把?

5

保险中的重大疾病篇六

重大疾病保险参考

国内某重大疾病保险(50种)疾病定义及赔偿标准解释

{保险中的重大疾病}.

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根据成人重大疾病保险的特点,对我国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规定了6种疾病是所有以重大疾病命名的必保疾病,另有19种是可选疾病,各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选择。

经过多年后,根据市场的变化和保险消费者的需求,重疾保险包括的疾病在不断增加,目前最多的疾病已经达到了50种之多(如下图)。

其中第一种至第二十五种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重大疾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

一、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三、脑中风后遗症: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注1);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注2);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注3)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以上6种疾病是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的必保疾病

以下七~二十五的19种疾病是可选疾病

七、多个肢体缺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这个第七个规定就是说需要最少缺失2个,比如一个手或一个脚,或2个手或2个脚

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其实这个条件还是比较严重的,以前咨询过专科主治医生。因为要达到这4个全部条件时,基本上可以准备考虑换肝的程度了。

九、良性脑肿瘤: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 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因为脑内神经系统比较密集,开颅手术的后果还是有可能引起后遗症。

十、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持续性黄疸;

2.腹水;

3.肝性脑病;

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这个跟第八个疾病有点类似,但并不完全相同。

十一、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注1);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注2);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注3)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十二、深度昏迷: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十三,特定年龄双耳失聪: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注4)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

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必须在3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十四、特定年龄双目失明: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注4)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眼球缺失或摘除;

2. 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 视野半径小于5度。

申请理赔时,被保险人年龄必须在3周岁以上,并且须提供理赔当时的视力丧失诊断及检查证据。

十五、瘫痪: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十六、心脏瓣膜手术: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

十七、严重阿尔茨海默病: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注3)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十八、严重脑损伤: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注1);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注2);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注3)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十九、严重帕金森病: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注3)中的三项或三项

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二十、严重Ⅲ度烧伤: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二十一、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注4)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30mmHg。

二十二、严重运动神经元病: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注3)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二十三、语言能力丧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二十四、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 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

(2) 网织红细胞<1%;

(3) 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二十五、主动脉手术: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以下26~40共15种重疾和另外10种特别疾病不属于统一规定的疾病

二十六、严重心肌病:指因心肌病导致慢性心功能损害,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注4)性心功能衰竭,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级,须满足永久不可逆(注4)性体力活动能力受限、无法从事任何体力活动的条件。

二十七、严重重症肌无力:指一种神经与肌肉接头部位传递障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特征是局部或全身横纹肌于活动时易于疲劳无力,颅神经眼外肌最易累及,也可涉及呼吸肌、下肢近端肌群以至全身肌肉。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经药物或胸腺手术治疗一年以上无法控制病情,丧失正常工作能力;

2. 出现眼睑下垂,或延髓肌受累引起的构音困难、进食呛咳,或由于肌无力累及延髓肌、呼吸肌而致机体呼吸功能不正常的危急状态即肌无力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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