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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车险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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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车险篇一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基本法

总公司营销部

营销员管理规定

(修订版)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营销员展业行为,加强对营销员的管理,根据《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营销员是指受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向公司收取佣金,接受公司领导并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专门从事人寿保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的人员。

第三条 营销员的级别设定为三阶九级,即一阶(业务员阶):包括学员(PA),见习业务员(TA),业务员(SA),二阶(业务主任阶):见习业务主任(TAS)、业务主任(AS)、高级业务主任(SAS),三阶(业务经理阶):见习业务经理(AUM)、业务经理(UM)、高级业务经理(AM),级别设为9级,在三阶九级之上公司设业务总监。营销员也可以根据其自身情况,申请按资源营销员序列晋升,资深营销员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 为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营销员业务的管理,提高营销员的素质,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营销员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营销部门组织框架及营销员岗位职责

第一节 营销部门组织结构

第五条 营业总部、各分公司设立营销部。营销部下设业务系统和内勤管理部门,内勤管理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和组织机构构成由总公司人事部另行制定。营销部业务系统为直接展业单位,实行三级管理。下设营销员管理处、营业部、营业组。组织框架如图所示。

第六条 营销员管理片断营销部业务系统下属组织,设处经理一名,全面负责营销员管理处工作。管理处经理属公司内勤管理编制,由公司从营销员业务经理(UM)以上级主管中选拔,也可以从公司内勤人员中选拔。

第七条 营业部为营销员处下属组织,设营业部经理一名,全面负责营业部工作。营业部经理由见习经理(AUM)以上职级各级业务经理担任。

第八条 营业部下设营业组,营业组是营销员展业的基本组织,设组长一名,全面负责营业组工作。营业组长由见习业务主任(TAS)以上职级各级业务主任担任。

第二节 营销员岗位职责

第九条 业务员(含见习业务员)的工作职责:

1、寻找准客户,传播保险知识,宣传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介绍公司的企业文化和背景,推销公司的寿险产品,售销保单,签约(包括陪同客户体检、初步核保工作),完成业务指标;

2、送达保单,为客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3、参加公司的早会、夕会、业务会和公司规定的各项活动;

4、拟定年度计划和每月工作计划,每日填写拜访记录;

5、增员;

6、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 业务主任的工作职责;

1、业务员的工作职责;

2、增员和组织育成;

3、对所辖营销员进行辅导、培训,帮助其进行模拟演练和陪同实地作业;

4、全面负责对所辖营销员日常业务活动管理,包括业务策划、激励活动、活动量管理、考勤管理;

5、协助各级经理完成营业部及管理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7、完成公司对业务主任的工作考核指标。

第十一条 业务经理的工作职责:

1、业务主任的工作职责;

2、业务拓展,组织拓展;

3、贯彻公司经营理念、工作方针及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完成公司下达的经营绩效与任务指标;

4、检查、落实所辖营销员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规划、组织营业部各级教育训练;

5、检查、落实所辖主任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辅助主任完成日常管理工作;

6、解决所在营业部的各种纠纷,提出以违章违纪营销员的处理意见;{泰康车险}.

7、对营销员管理处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协助处经理做好营业部工作;

{泰康车险}.

8、负责检查营业部的安全和卫生工作,保护各种设备的完好。

第三章 营销员的聘用和管理

第一节 营销员的聘用

第十二条 各分支根据总公司的年度计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增员计划。增员的速度、规模应与当地市场情况、自身管理条件相适

应,以保障营销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第十三条 营销员聘用的基本条件

1、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有专业特长者,可放宽至45周岁;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学历;{泰康车险}.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两个本地正式户口的担保人;

5、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不低于上述标准的范围中,自行制定聘用条件。

第十四条 应聘营销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

2、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最高学历证明(原件);

3、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片两张;

4、担保书;

5、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业务单位在招聘营销员时,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1、不得招募兼职人员;

2、不得就营销员的工作内容,报酬及福利等事项作虚假或夸大说明;

3、未经公司许可,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刊登招聘广告;

4、在招聘过程中,不得损害他人、社会及公司利益。

泰康车险篇二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佣金比例明细表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佣金比例明细表

佣金领取日期为次月26日,条件为:

1. 当月业绩截止日前交单

2. 问题单于补全截止日内处理完毕

3. 保单送达书于次月10日前交回受理台

爱家之约各险种提佣比例

世纪长乐终身分红保险、安享人生两全保险

生命关爱重大疾病终身保险(2003.2)

泰康车险篇三

泰康产品介绍

泰康车险篇四

各家保险公司百万身价一览表)

各家保险公司百万身价一览表

泰康车险篇五

《泰康万里无忧B款两全保险》理赔规则

泰康万里无忧B款两全保险

理赔规则

一、 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责任:

1.非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见条款9.6)导致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非意外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您累计已交纳本合同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的110%,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本合同所指的高残(见条款9.7),我们向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非意外高残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您累计已交纳本合同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的110%,本合同终止。

我们仅给付非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非意外高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2.一般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高残,我们向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般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般意外身故或者一般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

(1)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未满75周岁,一般意外身故或 者一般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2)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年满75周岁(含75周岁),一 般意外身故或者一般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的0.5倍。

我们仅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一般意外高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3.驾乘车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驾驶或者乘坐私家车、公务车(见条款9.8)的,在私家车、公务车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驾乘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驾驶或者乘坐私家车、公务车的,在私家车、公务车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高残,我们向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驾乘车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泰康车险}.

驾乘车意外身故或者驾乘车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

(1) 上述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 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驾乘车意外身故或者驾乘车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2) 上述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在本合同生效(若曾复效,则自本 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未满

{泰康车险}.

75周岁,驾乘车意外身故或者驾乘车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的10倍;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年满75周岁(含75周岁),驾乘车意外身故或者驾乘车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的5倍。

我们仅给付驾乘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驾乘车意外高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4.航空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持民航班机有效机票,自通过机场安检口起至踏出搭乘的民航班机机舱门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泰康车险}.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持民航班机有效机票,自通过机场安检口起至踏出搭乘的民航班机机舱门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高残,我们向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航空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航空意外身故或者航空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

(1)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未满75周岁,航空意外身故或 者航空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的10倍;

(2)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年满75周岁(含75周岁),航 空意外身故或者航空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的5倍。

我们仅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航空意外高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5.火车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车(见条款9.9)的,在火车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火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车的,在火车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高残,我们向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火车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火车意外身故或者火车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

(1)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未满75周岁,火车意外身故或 者火车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的10倍;

(2)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年满75周岁(含75周岁),火 车意外身故或者火车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的5倍。{泰康车险}.

我们仅给付火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火车意外高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6.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高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本合同所指的交通工具(见条款9.10)

的,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本合同所指的交通工具的,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高残,我们向高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交通工具意外高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交通工具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未满75周岁,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交通工具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的5倍;

(1)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者高残时年满75周岁(含75周岁),交 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交通工具意外高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的2.5倍。

(2) 若我们仅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者交通工具意外 高残保险金其中的一项,给付后,本合同终止。 特别注意事项

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高残,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自疾病确诊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给付的上述各项保险责任下的保险金不累加

泰康车险篇六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推销设计

摘 要

近10年我国寿险企业发展迅速,随着中国寿险业外部环境的改变,竞争主体的逐步增多,尤其是加入WTO以后,寿险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保险业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保费收入迅速增长,保险经营主体日益增多,人民的自我保障意识不断增强。

本文主要以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为切入点,了解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在中国保险行业的地位,组织概况和企业制度文化,保险推销的特点,着重介绍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对保险推销人员的管理机制,并简要探讨了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推销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推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泰康人寿;推销人员;管理机制

目 录

前 言 ...................................................................................................................................... III 1 公司概况 ............................................................................................................................. 1

1.1 公司简介 .................................................................................................................... 1

1.2 公司组织结构 ............................................................................................................ 1

1.3 公司主要服务领域 .................................................................................................... 2 2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推销人员管理机制 ............................................................................. 4

2.1 招聘条件 .................................................................................................................... 4

2.2 学习培训 .................................................................................................................... 4

2.3 推销队伍 .................................................................................................................... 4

2.4 激励制度 .................................................................................................................... 5

2.5 薪酬制度 .................................................................................................................... 5

3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推销人员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 7

3.1 员工福利体系缺失 .................................................................................................... 7

3.2 晋升制度及培训机制尚存缺陷 ................................................................................ 7

3.2.1 晋升制度 .......................................................................................................... 7

3.2.2 培训机制 .......................................................................................................... 7

3.3 薪酬机制不完善 ........................................................................................................ 8

4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推销人员管理的建议 .......................................................................... 9{泰康车险}.

4.1 福利保障和激励措施 ................................................................................................ 9

4.2

4.3

4.4 ............................................................................................ 9 ............................................................................................ 9 .................................................................................. 10

结束语 ...................................................................................................................................... 11

参考文献 .................................................................................................................................. 12

前 言

保险公司所提供的产品就具有无形性、同质性、广泛多样性和分散性等特性,所涉及的往往是人的老、死、疾、残等。在中国这样一个儒教的国度里人们大多忌讳谈论这些话题,所以即使人们有巨大的保险需求,也很少有人主动的去购买保险产品。这就需要保险推销人员来为客户介绍保险产品,引导客户发现需求,激发客户实现需求,推销公司的保险产品,提高公司的业绩,提升公司的形象。保险推销工作是保险公司的赖以生存的前提。推销是动态的、系统的营销活动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对于中国保险行业来说,推销更加显得尤为重要,保险公司70%的收入都来自人员推销。

本文就是针对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对推销人员的管理机制,了解人员推销在保险行业的重要性,保险公司人员管理的内在机制和制度。并针对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推销人员管理机制现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

1 公司概况

1.1 公司简介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泰康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代表国家控股的全国性商业寿险公司,其前身是创立于1949年10月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分设于1996年2月的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及199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年6月3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注册成立,同年12月17日及18日分别在美国纽约和香港两地上市。在中国保险市场居领先地位。在美国著名财经杂志《财富》评选的2002年度全球500强企业中,泰康人寿以营业总收入排名第290位,成为我国内地首家进入全球500强保险企业在世界著名金融杂志《欧洲货币》组织进行的2003年度亚洲企业评选中,泰康人寿被评为亚洲最好的保险公司。2004年9月1日,《亚洲金融》评选的亚洲寿险公司50强(不包括日本)之一。。

由世界品牌实验室和世界经济论坛共同举办的第二届《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评选中,泰康人寿品牌价值从2004年的人民币427.67亿元上升至2006年人民币486.67亿元,是我国保险行业的第一品牌,并名列我国最具价值品牌前十位。

1.2 公司组织结构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其组织架构从工作性质上分为操作层、管理层、监督层和决策层。具体组织结构图如下:

图1.1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组织结构图

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下设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险职业学院、成都保险学校。

各级分公司设立的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为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接受上级公司保险营销员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市分公司或县支公司营销服务部为保险营销员人员管理的基本单位,依次下设营销部、营销分部、营销处、营销分处和营销组等营销团队,分别由部经理、分部经理、处经理、分处经理和组经理履行管理职责。

1.3 公司主要服务领域

一、人寿保险服务

人寿保险业务作为泰康人寿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由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经营范围涵盖寿险、人身意外险、健康险、年金等人身保险的全部领域。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最大、也是全球市值最大的专业寿险子公司,秉承“用专业和真诚赢得感动”的信念,力求通过"热诚、规范、准确、便捷"的服务,回报广大客户的支持与信赖。遍布全国的3000家客户服务单位以及先进的95519“一站式”客户服务电话系统,使客户一周七天都可以享受咨询、查询、投诉、挂失登记、报案登记等一系列服务。

二、财产保险服务

财产保险业务是泰康人寿公司的一项新的主营业务,由泰康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承担。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农业保险及其他财务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及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养老保险服务

养老保险业务是泰康人寿公司的另一项新的主营业务,由泰康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承担。泰康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投资管理服务

资产管理业务是泰康人寿公司的另一项主营业务,该项业务由泰康人寿资产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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