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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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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役军人,指退出现役的军人(转业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等)。大家创业网为大家带来的退伍军人保障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退伍军人保障法

  1月23日上午,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王志明、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司司长马飞雄、移交安置司司长包丰宇、拥军优抚司副司长曹俊介绍了退役军人事务部2018年工作情况、2019年工作安排及重要政策法规制定进展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构建科学规范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为主线,着眼长远加强顶层设计,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综合施策、持续发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全面发展。”王志明在会上介绍了退役军人事务部2019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政策制度改革,加快《退役军人保障法》立法,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二是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加大典型宣传表彰力度,探索建立诚信机制,激发退役军人正能量。三是做好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安置制度改革,改进军休人员和伤病残人员接收安置机制,创新军休服务管理模式。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就业创业服务扶持力度,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竞争力。五是构建统筹平衡的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社会优待工作,逐步实现从生活解困向褒扬激励转变。六是做好褒扬纪念工作,推动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社会风尚。七是做好信访工作,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加大关爱帮扶力度,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八是着力破解矛盾问题,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九是建立各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马飞雄介绍,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事务督查工作,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一是继续纳入国务院大督查。自2018年开始,推动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纳入每年开展的国务院大督查,对各省(区、市)实行全覆盖督查,今年将继续配合做好这项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部级综合性督查。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及退役军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性督查工作。三是利用好综治工作考核机制。依托该机制,设立考评领导小组,明确考核细则,规范考核程序,加大对退役军人事务历史遗留问题的考核评价权重,有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包丰宇表示,出台了包括“四个放宽、三个加强”等一系列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一是放宽安置地去向条件。二是对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转业年龄由50周岁放宽到53周岁。三是选择自主择业安置的,职级要求由营级以上、师级以下,放宽到师级以下所有干部;军龄由20年放宽到18年。四是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转干部,不符合到大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同时,加强接收军转干部的编制保障,加强军转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待遇保障。

  曹俊介绍,长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分别出台了一系列拥军优属政策法规,对推动优待工作不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为了更好地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顺应广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研究设计更加系统、规范的优待体系,拟定优待目录清单,研发优待证。将立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坚持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坚持优待与贡献匹配、优待体现激励导向、优待与表现挂钩,不断丰富优待内容、拓宽优待载体、健全优待制度,进一步增强优待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同时,也鼓励倡导社会力量参与优待工作,吸收借鉴地方好的做法,共同推动优待工作转型发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关心关爱优待对象的浓厚氛围。

  退伍军人保障法

  据国防部最新消息,退役军人事务部日前已经形成《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正送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听闻,这部草案是为贯彻统帅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为积极改善目前退役军人工作生活发展现状而拟定的。其中谈到“一个结合”,即继承与创新有机结合。这里的继承,是指并非完全否定和抛弃之前的退役军人安置和管理相关办法,而是继续沿用其中有益的有效的和重要的部分。

  关于创新,则主要是考虑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各种新形势,军队退役人员再次融入社会后,开始面临一些以前不曾遇到也不曾料到的新问题新困难,需要出台新的办法予以解决。创新,是为了更有生机和活力,是为了改善已存的弊端,更是为了给广大退役军人开创一个更好的明天。从公开的信息看,这就是草案涉及的几个新的制度,比如: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试行退役军人安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等。

  而草案中有所改进的内容,应该是:关于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优待抚恤等方面。

  剑客君之前曾就以上方面有过新政解读,如老兵就业创业税收减免等,军人家属优待证等内容,都在历史文章中有所讨论和提及。那时我们尚不知一部能够完整反映退役军人意愿和有力保证退役军人应享有权益的法规,何时才能真正落地。

  真没想到,在建国70周年来临的神圣时刻,它呼之欲出了。

  退伍军人保障法

  2018年7月19日上午,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座谈会,就《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向各界征集意见。

  2018年7月3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孙绍骋在会上介绍了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工作,着手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

  2018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方网站“中国人大网”公布《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共116件。其中,《退役军人保障法》被列入47件“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之一。

  2018年10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消息,该部门日前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据介绍,草案对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优待抚恤等作了整体设计和系统规范,建立了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发放退役军人证、实行退役军人安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创新制度。

  2018年11月27日,从退役军人事务部了解到,《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区、市)政府及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各单位意见已反馈并完成梳理汇总,该部正认真分析研究,反复沟通协调,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2019年2月28日,国防部新闻局副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任国强表示,经向退役军人事务部了解,《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形成,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待草案修改成熟后,将适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届时按程序提交人大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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