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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提取 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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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提取篇一

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申办条件

1、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满3个月后,现尚未还清住房贷款的;

2、上一年度还款无不良还贷记录的。不良还贷记录是指上一年度还款有累计3次(含3次)以上逾期还贷记录的。

申办时间

"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采用对应月提取的办法,每年办理一次。(例:首次偿还贷款的时间为2011年3月,则2011年3月至2012年 2月为一个还款年度,3月为对应月,自2012年起,每年3月可申办此业务,依此类推。)还款未满一年的,不能提前办理。 提取额度

"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所提金额以对应月借款人及配偶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限,以千元为提取单位。

支付方式

"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所提款项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直接划拨到借款人在银行的贷款账户内,用于一次性冲减贷款本金。如借款人未将所提资金用于一次性冲减本金的,下一年度不得再办理"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

办事要件

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3份);

2、贷款银行出具的上一还款年度还贷明细账单(需银行加盖业务章);

3、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取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的,另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一年一次提取公积金还贷"业务原则上由本人申请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办结时限符合提取条件的即时受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出账。管理中心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的,可适当延长审核时限。

公积金贷款提取篇二

公积金贷款、取现流程

贷款流程

一手房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 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六步 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公积金贷款提取}.

二手房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受托银行对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卖方夫妻双方进行面谈做好谈话笔录之后,对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保证所售房产权明晰、交易合法;

5、《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需在银行面签);

6、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办理房屋“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六步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由受托银行或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七步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受托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方的存款账户内。

注:为缩短贷款发放时限,借款人也可以选择委托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在交易过户后,凭两证及阶段性担保函先行向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再由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等后期手续。

商贷转公贷

第一步 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第五步 预存资金

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 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 办理抵押

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

贷款材料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保证所售房产权明晰、交易合法;

5、《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需在银行面签);

6、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公积金贷款提取}.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商贷转公贷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武汉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条件及开通短信服务流程一览

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额度与利率

新政策: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下调至50万元,同时将还款能力系数由45%回调到35%。

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贷款比例

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

贷款期限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在满足前述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超过商贷剩余年限,同时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规定年限(男职工不超过65岁,女职工不超过60岁)。

附加说明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公积金贷款提取}.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贷款利率

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2.75 %,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3.25%;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1日。

公积金贷款多少年最划算?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查询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器/公式

武汉公积金能贷款多少?

武汉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还款

正常还款:

1、借款人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在合同扣款日前存入足额还款本息金额,由委贷银行按月扣收。

2、扣款日若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扣收。

{公积金贷款提取}.

提前还款:

1、贷款期间借款人需提前归还贷款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担保借款合同向委贷银行提出申请,经委贷银行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2、借款人在办理手续当日,应在约定扣款账户内存入提前还款扣款金额。

3、贷款逾期及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扣款日和月末不能办理提前还款。

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买方承担)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卖方承担)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卖方承担)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双方承担)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买方承担){公积金贷款提取}.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补充回答:契税=15万元*1%=1500.00元 买方承担营业税=15万元*5,5%=8250.00元 卖方承担土地增值税=15万元*1%=1500.00元 卖方承担所得税:=15万元*1=1500.00元 卖方承担房屋交易手续费=65平方米*6元/平方米=390.00元 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房屋产权登记费=65元。(买方承担)

公积金贷款提取篇三

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证明材料

附件:

住房公积金支取、贷款及提前还贷业务要求

及所需相关资料

一、支取

(一)需满足条件:

1.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支取有效期限为: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或首付款缴交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支取之日止,所有户型不超过4年;二手房支取申请有效期限放宽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2年内。

2.同一购房合同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如未办理过装修提取的并在有效期内的购房合同,可再次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

4.已办理商业贷款的,需提供上一年的银行缴存流水,按照全年缴存额提取。

(二)需提供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商《房屋预售许可证》(有购房网签合同或机打发票的贷款无需提供开发商预售许可证)、有效的购房合同及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式的购房机打发票。

{公积金贷款提取}.

2.申请只有购房款收据的、额度在50万以上的(及中心有异议的)贷款,需要提供所付房款在售房单位银行账户

的入账流水(有购房网签合同或机打发票的不需要该流水)。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及购房机打发票。

4.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结婚证。

5.购房合同为本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配偶、直系亲属身份证)、如购房人为直系亲属的需提供关系证明。

(三)提取公积金相关规定:

1.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职工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全额提取,以百位取整。支取总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的,可以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人员需留足六个月公积金账户余额。

2.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的,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各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购买一套住房的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二、贷款

(一)贷款对象及须具备的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购买自主产权住房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

2.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的在岗职工,购买的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3.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不少于购房总款20%的首付款,购房行为在4年之内。

4.已支用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支取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清贷款的职工,在帐户余额留足六个月及以上的,再次购房者亦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只可支取一次、贷款一次,并同时办理,必须先支取后贷款。

5.一位保证人原则上只能为一位借款人提供担保,两位借款人可互相作担保;经认定收入高且信用好的保证人可同时为两位借款人提供担保,保证人在保证期限内不得申请贷款;但为一个借款人提供一次担保时,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可申请贷款。

6.保证人担保方式:

(1)住房担保贷款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管理中心建帐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在岗职工作为保证人。第三方保证在有效保证期内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必须由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

(2)保证人必须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及贷款合同引起的相关费用的能力。

(3)保证期限自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偿清之日止。

(4)保证人可以同时为两个借款人提供保证。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原则上不得给其他借款人进行担保;经认定收入高且信用好的借款人可以为一位借款人提供担保。

(5)在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双职工贷款,不在需要担保人担保。

(6)保证人剩余的法定工作年限,必须大于等于借款人的借款期限。

7.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签署。

(三)贷款所需资料

借款申请人到人资部领取相关贷款材料,按要求填写并连同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一并提交:

1.借款人工资卡、夫妻双方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结婚证;

备注: 未婚,本单位开具单身证明;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相关单位开具的离异未再婚证明。

2.购买商品房的提供房地产开发商《房屋预售许可证》、有效的购房合同及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式的购房机打发票;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及购房机打发票(购房时间以缴纳契税时间为准)。

4.贷款金额

(1)贷款上限:为80万元,且不高于住房价款或评估现值的80%;工作年限为五年以上的员工,月还款额按不得超过家庭工资收入(含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60%;工作年限为五年以下的员工,月还款额按不高于家庭收入的70%(含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确定,借款人家庭工资收入未达到规定条件的,如借款人夫妻双方直系亲属或其他有偿还款能力的自然人自愿承担共同还款义务,视为符合贷款发放条件。

(2)装修贷款:为符合国家住宅“全装修”的政策要求,保证政策的公平性,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统一按住宅“全装修”进行核定,购买未装修住房的购房金额基础上增加25%。此前未按“全装修”核定贷款额度的,可按购房金额的2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此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不能超过所购住房总价款的25%。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购房合同。

(3)车库:鉴于我区地处严寒地区,为保证家庭车辆冬季正常使用,将与缴存人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车库、地下车位购置,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提取额度核定范围。

(4)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缴存职工购房时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归还商业贷款。购房合同在有效期内的,贷款额度按正常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购房合同超出有效期的,贷款额度按不超过商业贷款剩余还款金额核

公积金贷款提取篇四

把住房公积金沉积余额提取出来的方法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现在许多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额较大,为充分利用现有公积金存额,结合目前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总结出最大限度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额的办法: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已经有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朋友,可以通过先偿还部分(或全额)贷款的方式,最大限度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存额。

一、前提条件。

1、有住房公积金的贷款。

即个人住房贷款中必须有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全额贷款(全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公积金+商业贷款)都可以;注意:只有商业贷款的只能是2004年7月前的贷款,之后的贷款都不可以办理此项业务。

2、提前还款只能是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部分的贷款,才可以提取现有公积金存额。反之,提前偿还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都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存额。

3、公积金实存总额高于本次可以偿还的公积金房住房贷款本息(公积金个人账户最低要求留存最近6个月缴存额)。

注意: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可以是部分提前也可以是全部提前,如果您的公积金贷款额较大,可以分多次部分提前还贷。

二、如何办理。

通过以下案例为大家讲解具体办理程序:

案例:甲某住房公积金贷款20万,商业贷款10万,已偿还贷款12个月,月供金额1500元;其住房公积金实存总额6万元,月存金额1500元,上次领取公积金2012年6月,领取间隔已有1年。按规定需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留存最近6个月正常月缴存累计金额(即1500×6=9000元), 同时请注意贷款合同的提前还款条款,为方便计算,甲某提前还贷住房公积金金额为3万元(60000-1500×6-1500×12=33000≈30000),本次能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4.8万元(48000=30000+1500×12)

第1步:计算金额。

1、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核定:

计算公示: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实存总额-月供贷款金额×间隔月数-月存金额×6

意思是:首先要根据现有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存额计算本次提前还贷多少钱,才可以最大限度提取现有的公积金存额。即:提前还公积金贷款金额=现有公积金存额-本次应该提取的月供额(如间隔1年则是月供额×12个月)-公积金要求留存金额(一般为最近6个月缴存额)

2、住房公积金能支取金额核定:

计算公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月供贷款金额×间隔月数

第2步: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前还贷申请。

注:此项业务只能是本人亲自去住房公积金中心信贷窗口办理,地址是钦江丽景二楼。

1、业务办理须知

⑴有贷款逾期未还的,需先还清所拖欠的贷款本息,再申请提前还款;

⑵借款合同须履行足一年(12期)后(仅有一年期限的贷款不允许提前还款); ⑶提前部分还款的,以千元整数位为单位且单笔最低还款额不得少于一万元。

2、提交资料

1、借款人申请(公积金中心有模板,需说明借款金额、时间,提前还款的金额);(原件一份)

2、借款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第3步:到银行正式办理提前还贷:

拿到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提前还贷的凭据后,即可前往所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贷业务,并拿到银行提供的提前还贷银行凭证(原件);

同时,在银行一并打印最近三个月的还款凭证(对帐单必须打印借款人的姓名及身份证,需盖银行业务专用章)(一份),以备后面办理提取业务使用;

第4步:返回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需提前准备并现场提交的材料:

1、提前还贷银行凭证(原件)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材料:

①向单位申请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及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一式一份,可从钦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填写并打印);

②借款合同(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③最近三个月的还款凭证;

④借款人、房产证名字为2人及以上的,需另外提供申请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同本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说明: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属未婚的、离婚后尚未再婚或丧偶的应出具婚姻状况声明及其本人的户口本。

⑤如在国家五大商业银行以外的银行办理购、建自住住房贷款的,需提供所购、建自住住房的权属证明材料;

注:办理提取业务可以到钦江丽景二楼公积金提取业务窗口办理,也可以到政务中心五楼公积金提取业务窗口办理。钦江丽景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政务中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窗口受理业务后,需按回执单的规定日期去领取回执。

第5步:公积金提取金额到达单位财务账户后,个人走公司财务程序转账到个人账户。

公积金贷款提取篇五

公积金贷款你不知道的四大误区

公积金贷款你不知道的四大误区

近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此次“公积金新政”将公积金申请条件放宽,这让广大职工在使用公积金时更加便利或享有更多实惠。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不少购房者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过程中常存在一些误区。那么,对于有贷款购房需求的购房者来说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

深圳劳动律师文开齐为你解答误区:

误区一:公积金账户余额做购房首付

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那么理所当然地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

其实不然,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误区二: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子女不可以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因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公积金是不能够互相使用的。

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则视为两户人,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单独分开的,即两个家庭。

误区三:装修房子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提取}.

住房公积金仅用于职工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 装修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因此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行的。

误区四: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就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公积金贷款提取篇六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无需发票即可提取租费公积金】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无需发票即可提取租费公积金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针对新政在惠州的实施前景,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当前市公积金中心并未收到相关指导文件,但在当前的支取业务办理过程中,租房的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本身就占据一定比例。

面对记者追问公积金租房提取情况,该负责人针对租住公租房和商品房的不同分类介绍道,市公积金中心在租房提取公积金过程中,租住公租房的缴存职工,只要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完整,就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而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提供主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以及发票等凭证也能实现按照租金的一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照三部委发文的新政,对于租住商品房的职工无需提供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规定引起该负责人关注。

该负责人指出,在以往的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中,职工提供发票、税票和租房合同,这对于提取公积金的金额和比例就有具体参考,取消这一要求这也意味着新政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对于新政受益人群,该负责人指出,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缴存要求降低和条件放宽,对于城市稳定就业的无房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以及就业时间不长的新毕业大学生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这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也得到证实。去年刚刚毕业,目前正在一家网络公司就职的何小姐面对记者采访介绍,由于刚刚毕业,收入并不高,但每月公积金、社保等一扣下来,加上

房租等支出压力不小,一直也想着将公积金用起来,但是租房提取的要求严格很难办理。对于新政,何小姐表示,28日下午一推出就在关注,但不知什么时候惠州能正式实施。

据悉,等建设部和省建设厅下达具体指导文件后,市公积金中心将结合惠州具体情况尽快实施。

作为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是实现利益的一种方式。在符合了公积金提取条件后,可以按照提取公积金的程序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呢?本文将从这两方面为您具体分析,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

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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