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专题

信用借贷 民间信用

| 点击:

【www.xinchenghx.com--创业专题】

信用借贷篇一

民间信用

信用借贷篇二

个人信用借款担保合同

借款担保合同

出借人:

借款人:

担保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 、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 。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小写RMB: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 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信用借贷}.

第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出借人, 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 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 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

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 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据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信用借贷}.

借款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出借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年 月 日

借 据

今借 现金(人民币)¥ 。 (大写: 元整)。借款用途: 。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借款人身份证号: 】

【出借人身份证号:

】 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信用借贷篇三

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

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借款合同

【特别提示】:借款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借款人:李建斌

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1.1 个人信用消费贷款:指由贷款人向符合特定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合法合规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信用借贷}.

1.2 贷款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显示地区对应的工商银行经办分行,负责受理借款申请、贷款审批和发放,并与借款人签署本合同,同“贷款经办行”。

第二条 贷款用途

2.1 借款人应按照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申办个人信用消费贷款自助渠道的提示填写或选择贷款用途。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形式监督、核查贷款的使用,借款人应当予以配合。

2.2 借款人承诺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并承诺本合同项下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购房,不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账户交易类产品,不得用于购买债券,不用于借贷,不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第三条 贷款额度和期限

3.1 借款人申请个人信用消费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30万元(如有不同,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单笔金额不低于600元;期限不超过2年,可提前还款 ,不可展期。

3.2 个人信用消费贷款额度、信用卡额度均纳入借款人在贷款人的个人信用总额度。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资信情况,随时调整借款人个人信用总额度。借款人可在个人信用总额度内调剂个人信用消费贷款额度与信用卡总额度,但个人信用消费贷款额度不超过个人信用总额度的80%。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贷款利率按发放时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期限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执行,上浮比例不低于50%,具体贷款利率以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展现的合同信息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贷款月利率= 贷款年利率/12,贷款日利率=贷款年利率/360。

4.2 贷款发放后基准利率调整的,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第4.1款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第五条 贷款申请、审批与发放

5.1 借款人申请贷款前应当与贷款人签署《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承诺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章程》及相关的交易规定,并按照相关交易规则进行操作。

5.2 借款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自助申请办理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及查询申办进度。借款人须

按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提示及要求填写或选择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用途、还款方式等,确认或补充本人客户信息。

5.3 提交借款申请后,如借款人存在征信不良、信用卡或其他贷款产品为逾期状态等贷款人认定的不宜发放贷款的情形,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5.4 借款人应在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渠道指定并填写个人信用消费贷款收款账户(应为借款人在工商银行贷款行所在地开立的注册网上银行的借记卡账户,以下简称“收款账户”);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贷款人自动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通过上述贷款账户将贷款款项一次性转入借款人指定的收款账户。贷款人将向借款人发送放款成功短信。借款人应及时登录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查看贷款发放情况。

5.5 贷款从贷款账户划出即视为贷款人的贷款义务履行完毕,划出日即为实际放款日(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展现的“合同信息”为准),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5.6 借款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查询还款计划、贷款明细等信息以及申请办理变更或添加还款账户。

5.7 个人信用消费贷款的具体金额、利率、期限、发放日、还款日、还款账户、还款金额等要素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最终生成的“合同信息”展示的相关信息为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生成的合同信息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公布的个人信用消费贷款业务规则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还款

6.1 借款人可选择如下还款方式之一进行还款(还款方式以借款人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选择为准):

6.1.1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还款: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每月还款金额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还款计划”展现为准。

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6.1.2 宽限期还款法还款(贷款期限不低于12个月可选):借款人享有6个月宽限期(自实际放款之日起算),即自实际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宽限期内不偿还贷款本息,宽限期满后按月还款;宽限期内计收的贷款利息(“宽限期利息”)分摊在以后各期逐期归还,贷款人根据剩余未还的宽限期利息计收复利,贷款利率同4.1约定标准。借款人每月还款金额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展现“还款计划”为准。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6.2 本合同项下贷款发放日和约定的还款日为非对应日的,其首期和末期还款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

6.3 贷款发放成功后,借款人同意将本协议5.4款指定的收款账户作为个人信用消费贷款的还款账户,借款人也可根据自助渠道提示选择其他账户作为还款账户。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也可新增在贷款行所在地开立的其他网银注册借记卡账户作为还款账户。在每期还款日17:00前,借款人应向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偿还的贷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借款人有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划收。如还款账户金额不足或状态不正常,导致贷款人在划款日不能进行足额扣款或操作不成功,借款人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利息、罚息、费用及相关损失。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还款项,贷款人有权依法决定费用、利息(包括罚息、复利)、本金的清偿顺序。

6.4 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注销,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及时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渠道办理还款账户变更。在变更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提前还款

7.1 借款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办理提前还款。

7.2 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应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

违约金和其他费用。

7.3 借款人可申请全额或部分提前还款;部分提前还款的,贷款期限不调整,每期还款金额按照第四条、

第六条的约定计算,最后一期应还款金额包括本金余数及当期息费。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具体还款金额以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展现的内容为准。

第八条 罚息

8.1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对于逾期款项,贷款人有权自借款人逾期之日起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利率上浮70%计算罚息利率,按日计收罚息,同时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月以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信用借贷}.

8.2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贷款,贷款人有权自借款人逾期之日起按上述8.1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月以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8.3 贷款利率按第4.2条的约定进行调整的,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亦相应变动,其变动周期与利率变动周期一致。

第九条 费用

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而产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人垫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条 扣收

10.1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或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可从借款人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本外币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为止。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决定清偿顺序。贷款人扣收相应款项时应当通知借款人(从约定还款账户中扣划本合同项下已经到期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除外)。扣款通知向借款人在工商银行预留的联系地址发出后3日即视为送达。借款人对扣收有异议的,应当在扣款通知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

10.2 贷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10.3 扣收款项与本合同币种不一致的,按扣收日贷款人适用的汇率进行折算,扣收日至清偿日(贷款人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政策将扣划款项兑换成合同币种并实际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之日)期间产生的利息和其他费用,以及在此期间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差额部分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1.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可以采取第11.2条所列措施:

(1)借款人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2)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3)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4)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或借款人因被羁押、刑事拘留、劳动教养等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5)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借款人连续三次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7)本笔贷款存续期内,借款人在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违约,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

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8)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1.2 发生11.1条约定情形的,贷款人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3)停止发放本合同及依据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的贷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4) 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未偿还款项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

(5)解除本合同;

(6)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7)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二条 转让

12.1 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可自主决定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

12.2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三条 信息提供、查询、使用

借款人同意向贷款人作如下授权:

13.1 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本合同项下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人需要的相关信息,并在合同履行及贷后管理过程中有权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查询、使用借款人的信用报告和相关信息;

13.2 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或金融监管机构要求,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包括借款人违约等不良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包括借款人身份、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在个人贷款、信用卡和对外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等信贷交易信息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

第十四条 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应通知未通知的,贷款人可以采取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措施:

14.1 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14.2 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信用借贷}.

本合同自借款人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自助申办渠道提出贷款申请,并在贷款人审批通过之日生效,至借款人归还本协议项下全部债务之日止终止。

14.3 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14.4 借款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

14.5 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保密

贷款人承诺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具有以下约定情形的除外:

15.1 依据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对外提供或披露借款人相关资料或信息。

15.2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贷款人可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借款人有关资料或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或贷款人依法指定的其他第三方机构。

15.3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独立性

16.1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6.2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16.3 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送达{信用借贷}.

借款人承诺,借款人在工商银行预留的联系地址为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如送达地址变更,借款人有义务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贷款人向约定的送达地址或借款人另行书面通知的地址寄送相关文件,即视为已向受送达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如因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贷款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八条 通知方式

除信函方式外,借款人同意接受电话、短信作为通知、催收方式,并对贷款申请时所预留联系电话的真实性负责,预留联系电话的接听人视为借款人本人;借款人联系电话号码变更后,应在当月扣款日之前通知贷款人。电话、短信催收与催收函等其他催收方式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借款人与贷款经办行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贷款经办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信用借贷}.

本合同自借款人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自助申办渠道提出贷款申请,并在贷款人审批通过之日生效,至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日终止。

信用借贷篇四

信用贷款与抵押贷款的区别

信用贷款与抵押贷款的区别

1、贷款方式不同

申请信用贷款,借款人无需提供任何抵(质)押物,只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即可提出申请;但是申请抵押贷款,借款人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抵押物。

2、贷款额度不同

信用贷款额度较小,一般在个人月收入的10-15倍左右;而抵押贷款额度较高,比如房屋抵押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房屋评估值的七成。所以,从这一点上来看,抵押贷款更具优势。

3、贷款利率不同

与信用贷款相比,抵押贷款利率稍低一些,因为有抵押物作担保,贷款机构需要承担的风险较小,而信用贷款需要贷款机构承担较高的风险,所以给予借款人的贷款利率较高。

4、贷款期限不同

信用贷款期限一般为三年,最长可达五年;但是抵押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十年。

5、放款时间不同{信用借贷}.

由于抵押贷款要走评估、抵押等程序,所以放款较慢,借款人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才能获贷;而信用贷款手续简便,只要借款人手续齐全,且符合贷款机构要求,最快当天可获贷。

6、资质审核程度不同

信用贷款没有抵押物作担保,所以贷款机构对借款人的资质审核非常严格;而抵押贷款相对要宽松一些,因为如果你不能按时足额还款,贷款机构还可处理抵押物。

信用借贷篇五

信用贷款是什么_信用贷款办理条件

信用贷款是什么_信用贷款办理条件

现在市面上的贷款方式多种多样,小伙伴们对于信用贷款的了解有多少呢?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办理信用贷款呢?本期乔布简历小编将为大家介绍一下信用贷款是什么,对信用贷款感兴趣的小伙伴们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信用贷款办理条件吧~

关键词:信用贷款是什么,信用贷款办理条件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信用贷款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

由于此种贷款方式对放款方而言风险较大,所以一般要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主要适用于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并符合《贷款通则》和银行规定的要求。申贷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条:

1、企业客户信用等级至少在AA-(含)级以上的,经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审批可以发放信用贷款;

2、经营收入核算利润总额近三年持续增长,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的良好值范围,现金流量充足、稳定;

3、企业承诺不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或对外提供保证,或在办理抵(质)押等及对外提供保证之前征得贷款银行同意;

4、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无逃废债、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

怎么样,现在大家对于信用贷款有了一定的认识吗~

信用贷款是什么_信用贷款办理条件

信用借贷篇六

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方法

发布时间: 2015 年 04 月 15 日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方法目 录撰写人 陈远新 +86 755 82872863 chenyx@pyrating.cn 唐春连 +86 010 66216616 tangchl@pyrating.cn一、适用范围 ................................................................................................................................. 2  二、评级思路和框架 ..................................................................................................................... 2  (一)基本思路 ..................................................................................................................... 2  (二)分析框架 ..................................................................................................................... 3  三、基础要素 ................................................................................................................................. 5  (一)运营环境 ..................................................................................................................... 5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3楼 电话:0755-82872897 网址:(二)公司治理和管理.......................................................................................................... 6  1.公司治理与管理结构 ...................................................................................................... 7  2.管理层素质和核心员工素质 .......................................................................................... 7  (三)经营实力 ..................................................................................................................... 8  1.股东背景 .......................................................................................................................... 8  2.实收资本 .......................................................................................................................... 9  3.经营年限 .......................................................................................................................... 9  4.运营渠道 .......................................................................................................................... 9  5.资金利用率 ...................................................................................................................... 9  (四)风险管理与贷款质量................................................................................................ 10  1.风险管理 ........................................................................................................................ 10  2.贷款质量 ........................................................................................................................ 11  (五)财务实力与资金来源................................................................................................ 12  1.盈利能力 ........................................................................................................................ 13  2.偿债能力 ........................................................................................................................ 13  3.资金来源 ........................................................................................................................ 14  四、特殊风险分数调整 ............................................................................................................... 14  (一)减分项 ....................................................................................................................... 15  (二)加分项 ....................................................................................................................... 15  五、特殊风险级别限制 ............................................................................................................... 15  六、本评级方法的局限性 ........................................................................................................... 161

一、适用范围根据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23) (以 下简称“ 《指导意见》 ” )定义,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 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鹏元资信评 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或“我们” )的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方法(以下简称“本 评级方法” )适用于《指导意见》定义下的小额贷款公司,若其根据《小额贷款公司改制 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并开展吸收存款业务后将不再适用于本评级方 法。二、评级思路和框架 (一)基本思路《指导意见》 对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从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方式(只贷不存)以及外部融资(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 本净额的 50%)等都做了明确的要求。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资金主要来自于股东资本投 入,因此其自身实力有限,扩张速度受到一定的限制;同时由于融资条件限制,导致其资 金使用成本较高。因此,在低杠杆、高资金使用成本的现实下,通过高放贷利率和高资金 使用效率的形式提升经营收益是小额贷款公司普遍采取的经营策略。同时,由于小额贷款 公司的信息收集成本较高,客户资质识别能力较低,信息不对称非常严重,在此情况下, 高利率的经营方式极容易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客户整体信用 水平一般弱于金融机构的贷款客户。 此外, 资金使用效率的过分追求极有可能导致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大额放款或集中放款 等方式减少闲置资金,有违“小额、分散”的小额贷款业务基本经营原则。同时,我们认 为落后的区域经济环境会降低客户的抗风险能力,继而降低小额贷款公司客户的偿债能 力,在此基础上,如果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不完善,则将可能进一步加大其预期损失风 险,在缺乏后续资金来源或补偿机制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将极有可能因经营收益不能 覆盖贷款损失和成本而导致资本净额下降,经营开始出现恶性循环,进而导致其偿债能力 下降。 基于以上认识,结合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现状,鹏元对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偿债能力2

的各类因素进行了梳理(如图 1 所示) 。本评级方法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 贷款公司、 农村资金互助社、 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 号) 和《指导意见》等相关监管政策的规 定作为基础指导文件,从现阶段我国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系统风险、管 理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等主要风险的内涵出发,对小额贷款公司的 债务偿还能力提出综合评价。 图1 影响小额贷款 公 司偿债能 力示意图只贷 不存 融资 受限 无行业鼓励 或扶持政策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资金来 源有限、资金使用成本高 区域经济环 境相对落后追求高收益信息不对称导致逆向 选择 贷款客户组 合质量较差经营出现恶性循环小额贷款公司 偿债能力下降承担预期损 失风险加大加大贷款组合预期损 失风险 风险管理较弱收益<损失+成本缺乏后续资金来源或补偿机制资本净额下降(二)分析框架本评级方法从可能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偿债能力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出发, 遵循宏观和微3

观相结合、外部和内部相结合、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选取了运营环境、公司治理与 管理、经营实力、风险管理与贷款质量、财务实力与资金来源等基础要素,来考察小贷公 司的客观经营条件、历史经营水平、当前经营现状、未来发展前景,并结合特殊风险调整 因素(包括分数调整和级别限制) ,对小额贷款公司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经营稳固性和财务 安全性进行评估,从而对其偿债能力给予综合评价,具体分析框架如图 2 所示。 需要指出的是, 通过本评级方法得出的受评主体参考信用级别仅为分析师提交等级建 议以及评审委员会评定级别的参考,并不能完全代替评审委员会的判断,评审委员会有权 在此级别基础上结合专家经验,确定受评主体最终的信用等级。 图 2 鹏元小 额贷款公 司 信用评级分 析框架运营环境公司治理与 管理经营实力风险管理与贷 款质量财务实力与 资金来源特殊风险分数调整 小额贷款公司 基础信用等级 特殊风险级别限制 小额贷款公司 参考信用等级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开资料非常有限,我们无法获取足够的样本进行系统性的评 级,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级检验。因此本评级方法旨在设计合理的评级指标基础上,通过 综合赋权的方法来得到各评级指标权重。对于定性指标,在专家意见法的基础上,引入层 次分析法来进行指标的相对赋权; 对于定量指标, 通过设置虚拟样本的方法, 利用大量 (10 万个)的虚拟样本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客观情况的一个近似替代,然后采用拉开档次法获取 各定量指标的相对权重。最后,通过鹏元过往对小额贷款公司评级的历史数据和评级模型 得到的级别进行验证,来对指标权重进行适当的调整,从而得到最终的权重。 在指标体系衡量标准及评分方法上,我们主要采取打分卡的形式进行,每一项指标评 分范围为 1-10 分,对于定量指标,我们通过设定公式计算结果并映射得分;对于定性指 标,我们为本评级方法使用者提供了分数释义。4

表1鹏元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模型基础要素 一级指标运营环境 行业政策环境 公司治理与管理结构 公司治理与管理 管理层素质 核心员工素质 股东背景 实收资本 经营实力 经营年限 运营渠道 资金利用率 风控制度完备性 风控制度有效性 风险管理与贷款质量 客户集中度 不良贷款率 累计逾期贷款损失率 利息收入增长率 总资产报酬率 财务实力与资金来源 拨备充足率 资产负债率 资金来源 定性 定性 定性 定性 定性 定量① 定量② 定性 定量③ 定性 定性 定量④ 定量⑤ 定量⑥ 定量⑦ 定量⑧ 定量⑨ 定量⑩ 定性序号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二级指标外部经济环境指标性质定性三、基础要素(一)运营环境鹏元认为, 外部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环境等运营环境对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及其客户等 都有重要的影响,是小额贷款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鹏元首先考虑运营环境对 小额贷款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重点关注经济环境、政策环境等方面,通过分析小额贷款公 司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外部制约因素和有利条件, 以判断这些因素对其业务发展和发展潜 力的影响及影响程度。 根据《指导意见》规定,小额贷款公司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各省 市为了控制金融风险, 均在各自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中对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5

本文来源:http://www.xinchenghx.com/news/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