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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参保人员名单】人社部:参保人员去世 养老金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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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一季度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回应了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社保信息疑遭泄露、养老金“并轨”和职工年假等热点问题。而其中养老金可继承无疑成为了热点中的热点。

  参保人员去世 养老金可继承

  针对目前社会上议论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去世后钱会“充公”的问题,李忠表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他解释说,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一季度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回应了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社保信息疑遭泄露、养老金“并轨”和职工年假等热点问题。而其中养老金可继承无疑成为了热点中的热点。

  参保人员去世 养老金可继承

  针对目前社会上议论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人员去世后钱会“充公”的问题,李忠表示,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他解释说,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李忠表示,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而如果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

  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超3.5万亿

  李忠昨日介绍,截止到去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资产总规模是1.24万亿,基本养老基金积累的结余已经超过3.5万亿元,投资、保值增值问题非常迫切。

  他介绍说,2000年,国家建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主要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的补充调剂。

  “在社保基金成立的初期,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中央财政的拨款、国有股的减转持,还有就是彩票、公益金和投资收益等。现在随着国有企业改制接近尾声,国有股减转持这个渠道正在枯竭,社保基金需要拓展新的筹资渠道。”李忠说。

  他进一步解释说,社会保障基金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基金、补充保险基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其中,补充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已经实现了市场化的投资运营,这些基金成立以来年均收益率分别达到了7.87%和8.36%。而“目前社会保险基金只能存银行,买国债。虽然基金的安全性得到了保障,但确实存在收益率较低,难以保值增值的问题。”

  据他介绍,为了解决地方管理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保值问题,人社部正结合养老保险的顶层设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相关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报党中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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