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成功故事

口头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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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第一篇

  编者按:英明刚刚从大学毕业,看着社会上有那么多创业成功者,心痒痒了,于是自己也开始创业。但是自己毕竟是一个新手,很多商业知识是他以前在课堂里从来没有学习过的,因此自己吃了不少亏。本刊将陆续把他的经历介绍给读者。

  [背景]

  英明开了一家生产水性涂料的小加工厂。一个月之后经朋友介绍接到了北京一位客户价值20万元的大订单,他的厂子急需补订一批化工原材料。英明通过网络知道唐山A化工厂可以提供。于是他打电话向A厂订了6万元的原材料,要求他们将这批化工原料三天后送到自己的厂子里。双方在电话中对原料的种类、数量和单价达成一致意见。但当A厂人员按时将原料发到英明的工厂时,英明的客户却因故突然取消了订单,英明不再需要这批原材料,便以“双方未签署正式的合同”为由,拒绝接收A厂送来的原材料。A厂不服,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确认双方已通过口头方式订立合同,判决英明支付给A厂6万元货款。

  英明十分不解,自己并没有签署合同,只是口头要求对方给自己供货。现在自己在没有使用原材料的情况下要求退货都不可以吗?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商场里买东西,没有使用过都可以退货,为什么现在不可以了呢?

  [专家剖析]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口头协议一样有法律效力

  顾客在商场买东西,当取得了商品的发票,实际上就已经和商场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可见,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之外,口头的承诺也算是合同,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最大的问题是一但发生争议,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认他的承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也难以支持。

  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口头协议一旦诉至法院,主张方要提供当时发生合同约定行为的证据,这类案件由于证人证言的随意性很大,很难予以采信,这时就需要主张方提供当时履行合同时的间接证据,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英明在开始时是向对方口头订货,就是有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A厂向英明承诺了同意他的要求,当A厂把货送到英明的厂子时,合同也就成立了。英明并没有事先告之对方自己有可能不需要这批货,所以合同里也就没有退货这项条款,英明不要货就意味违约。法院没有让他支付违约金,已经是手下留情了。

  [专家建议]

  合同书因系双方会签,可以有效证明合同内容是经双方共同协商并取得一致的,证明效力强于其它形式,所以应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首选。

  (专家: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 叶宗林)文/韦铭

  相关解释:

  口头合同的订立方式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合同法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所以,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适于采用这种形式。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则不宜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在实践中,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产生任何文字凭据,如人们在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店主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而不能作为合同成立条件。但反而言之,只要有证据表明口头合同的成立,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口头合同,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

  口头合同不宜采用的情形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鉴于我国东西部、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例如10万元在深圳、上海的经济往来中不属于数额巨大、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却属于数额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条修改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发生合同纠纷时举证困难。

  

担保贷款的审计
口头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第二篇

  担保贷款是指为了提高贷款偿还的可能性,降低资金损失的风险,由借款人或第三者对贷款本息的偿还提供的一种保证。担保贷款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三种。在对担保贷款进行审计时,除按信用贷款审计的方式,对贷款的申请、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等情况进行审查以外,还必须结合保证、抵押、质押贷款的特点对有关内容进行审查。

  (一)保证贷款的审计

  保证贷款是指以保证人的保证为基本条件而对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是,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其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向贷款人负责。即贷款发放时,由金融机构、借款人与第三者签订一个保证协议,当借款人违约或无力还款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审计时,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保证人资格的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应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只有符合资格的保证人才具有签署保证的权力,金融机构的贷款安全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在审计时,应注意审查保证人的保证资格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保证人是否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是否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国家机关,经企业法人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2)是否将不得作为保证人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列为保证人的情况,如: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等。

  2.保证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审查有无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完整,保证的终止条件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下列无效保证:一是BBB级以下企业提供的保证(但确有偿还能力的除外);二是无经营外汇担保业务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为外汇借款人提供的保证。

  3.保证人的保证意愿是否真实

  审查在签订保证合同时,金融机构是否明确了解保证人的保证意愿,查找保证人履行保证协议的历史记录;如果保证人过去有未履行保证义务的记录,金融机构是否对其有效性持审慎态度。

  4.保证人的代偿能力和资信情况审查

  保证人的代偿能力和资信情况是保证人履约的基础,仅有履约愿望而无经济实力的保证人,不能真正履行保证责任;具有经济实力但资信状况差的保证人,也无法使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得到保障。因而要审查保证人的代为清偿债务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审计时应注意下列几个方面:一是审查《担保意向书》内容是否完整,信贷人员核保意见和对保证人的资信评价是否准确;二是保证人身份证、法人执照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否有效,自然人、法人和法人代表及其委托者签约印鉴的真假;三是审查保证人经济情况或会计报表,看《贷款担保意向书》中有关项目填写的真实性,并通过计算,审核信贷人员测定保证人的资信程度和能力是否准确;四是审查保证人经济收入或贷款归还情况,了解保证人信用等级或资产风险度,保证人是否具有偿债能力;五是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根据信贷政策的规定,在保证人提供保证时明确表述负连带责任保证。

  5.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审查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保证合同是从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将丧失法律效力。因此,在审查合同的有效性时,二者应一同审查。具体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查合同是否完整、有效,看作为从合同的保证合同的签订,有无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情况。二是审查有无因保证责任的丧失而造成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看有无主债务人转让债务或债务转移,而未经保证人同意或没有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证明的情况;有无借贷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未经保证人同意,没有取得书面文字依据的情况。三是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借款人是否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是否属未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而以个体名义经营者;签约人是否属于受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而代其签订者;签约人是否属超越授权委托范围的签订者。四是审查借款合同是否属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五是审查合同文本是否遗漏签章、缺生效日期、无签约日期等重要要件不全的合同文本。六是审查保证合同内容、有效期是否明确且与主合同、借据约定期限相一致。

  (二)抵押贷款的审计

  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在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情况下,将财产作为担保,金融机构占有抵押财产的担保权益,当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金融机构有权将该财产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审计时,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审查抵押贷款的合同

  (1)审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内容是否完备。合同中有无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

  (2)合同是否载明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应该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权属或使用权属;

  (4)订立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是否存在违约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情况。

  2.抵押物的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可以用做抵押的财产包括: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时可将上面所列的财产一并抵押)

  审查抵押物应着重检查:

  (1)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充分足够。金融机构在发放抵押贷款时,是否准确地掌握了抵押物的价值;由于抵押物在抵押期间,会出现损耗、贬值,在处理抵押物期间会发生费用,以及贷款应收利息、逾期加收罚息等原因[来源:

  (2)以房屋或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房屋与土地使用权是否捆在一起抵押,以避免不必要的、理不清的纠纷。

  (3)乡(镇)、村办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如果以乡(镇)、村办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则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同时抵押。

  (4)下列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如有发现,应立即剔除。包括: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或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用做抵押的其他财产。

  3.抵押登记合规性的审查

  审查各种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信贷部门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包括: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城市房地产或乡(镇)、村办企业的厂房等建筑,在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登记;航空器、船舶、车辆,在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登记;林木在县级以上的林业主管部门登记;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在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4.抵押物管理与处理合规性的审查

  审查被审计单位对抵押物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如已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则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另行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审查被审计单位对抵押物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质押贷款的审计

  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金融机构所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一种贷款。当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金融机构有权将该动产或权利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偿还贷款本息。对质押贷款的审计,除上述抵押贷款的审计要点外,还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对质押贷款合同的审查

  借款人申请质押贷款,是否与被审计单位订立了借款合同;合同中的内容如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等,是否填写清楚、齐全。

  2.对质押物的审查

  (1)质押物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质押的财产,质押贷款中可用于质押的质物有:货物,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权,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 口头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2)质押物是否与贷款种类相适应,如:动产质押通常不适应用于大额贷款;

  (3)质物和质押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质押财产是否按法律要求脱离债务人托管机构的控制;

  (4)质物是否已投保并得到良好的维护;

  (5)质物的价值及其变现的可行性,对质物的估价是否合理,由于质物很难以足够高的价格出售,所以对其估价应持保守态度;

  (6)质押权利是否属于法律法规允许质押的权利;

  (7)质押权利的权属及质押权利的价值及其变现的可行性等。

  

汽车抵押贷款是真的吗?揭秘汽车抵押不押车贷款陷阱,后果严重钱车两失
口头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第三篇

  汽车流动抵押贷款,2小时放款,仅需在抵押的汽车上装一台GPS就可以随意开走,全国范围内任意流通,这则汽车流动贷款广告经常出现在很多论坛、QQ群和人际交流软件上。汽车抵押贷款是真的吗?天底下还有这样的好事,难不成藏了什么陷阱?如果你相信了这个汽车抵押贷款,并且高高兴兴的开始了这笔你认为挺合算的业务,那么,你就很可能会钱车两失,后果严重!

  我们现在就来看看几个汽车流动抵押贷款骗局案例,看看他们是怎么受骗的!

  汽车抵押贷款新陷阱 钱没拿到车也不见了

  “无须押车,自由行驶。手续简便,当天到账。”如今,打开手机,能看到不少类似的汽车抵押贷款广告,这对于急需用钱的人来说,诱惑不小。上个月底,市民聂先生就通过网络上的一则广告,为自己新买的爱车做了抵押贷款,但没想到,贷款没拿到,车也被开走了。这让聂先生整个元旦节都陷入无限的懊恼和焦虑。

  汽车抵押贷

  无须押车很诱人

  聂先生的车是一辆新款思域轿车,刚买3个月,是全款购车。因为用钱的需要,购车后,聂先生用汽车做抵押,贷款4万元。但就在几天前,聂先生无意间看到了网上的一则广告,打去电话,对方称,聂先生的车可以贷款10万元,而且无须押车,当天到账,即使之前做了抵押也没有关系,可以把之前的贷款先还了。

  考虑到需要用钱,聂先生在详细“百度”了对方的信息后,同意交易。聂先生说,他在网上查询了,这家中介在重庆多地都有网点,规模看起来不小。最终,他选择了位于大坪的一个网点打去了电话。

  聂先生说,他和对方约好见面,本来是想去大坪的“公司”。结果,当天下午,两男子就对聂先生进行了“家访”,意思是看看聂先生是不是具有偿还能力。随后,双方签订协议,必须在聂先生车上装个GPS定位装置,以保证资金安全。

  安装GPS定位

  一步步落入陷阱

  “我想装GPS是对方规避风险,也很正常,就将汽车钥匙交给了他们。”聂先生说,随后,他签了一连串字,并按了手印,有GPS安装协议、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

  “他们让我只管签字就行,我也没仔细看!”聂先生说,没仔细看协议,他吃了大亏,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方告诉他,这个协议只是临时协议,是用于公司审核放款的,审核通过之后,公司会直接将钱打到聂先生的卡上,这个就作废了,需要再签正式合同。

  聂先生有一丝疑虑,但没有多怀疑。更让聂先生放心的是,很快,公司就通过了审核,第一笔款7万元,便直接打到了聂先生的账户上,随后,两男子和聂先生一起,到之前办理汽车抵押贷款的公司,办理解押手续,并支付了第一笔还款20500元。

  一切看起来,都正常而有序。聂先生也只等拿回自己的爱车,以及剩下的3万元尾款。但男子随后提出,7万元除去第一笔还款20500元,还剩下49500元,这笔钱,聂先生需要暂时归还!

  男子提出,一是因为聂先生的爱车,仍在办理之前的“解押”过程中,如果是无抵押的汽车,就不需要这么麻烦,公司需要考虑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二是正式合同还没有签订,手续完成后,公司是要和聂先生签合同、拍照片留存的,现在合同还没签就放了款,担心聂先生反悔。

  聂先生只好从银行取款、转账,暂时归还了49500元。

  贷款没拿到

  爱车反而被“卖”掉

  聂先生说,随后,他回到家,只等自己的爱车安装GPS后被送回来,说好一天就能办好,但一等就是好几天,车子并没有送回来。“我只好给他们打电话,等来了一张汽车转让(买卖)协议。”聂先生顿时懵了,“我什么时候签的买卖协议?”他回想起来,很可能就是签订GPS安装协议的时候,自己只管签名太大意,自己的汽车就这么莫名奇妙被卖给了一个陌生人。

  但再与对方联系,对方态度强硬:“一切按照协议来!要不你去报警!”聂先生这才知道自己上了当。这笔交易已经完成,一切看起来都是合法合规。一,双方签订的是汽车转让(买卖)协议,对方可以将汽车开走; 二,转账记录显示,聂先生的确收到了7万元转账。

  目前,聂先生已经向石油路派出所报警。

  聂先生说,现在,只有他办理取款手续的银行监控,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无奈的是,他没有办法提取监控录像。现在,除了车子,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都还在对方的手里,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也希望自己的遭遇能够给大家提个醒,尽量避免类似的遭遇。

  ■来源于重庆晨报 微信号 cqcb95

  汽车流动抵押贷款下的陷阱

  通讯员 赵晶晶 扬子晚报记者 于英杰

  雾里看花的汽车流动贷款

  2015年6月,家住山东临沂的卞海洋在网上看到汽车抵押流动贷款广告,正因生意资金周转不灵而发愁的他,通过广告上留的“陌陌”号码联系上一个叫陈某的男子,想进一步了解贷款的事情。

  陈某自称是中介,得知卞海洋的牧马人越野车还有18个月的购车贷款未还清,建议他就近去盐城响水一家汽车流动抵押贷款公司做贷款,并承诺可以放10-15万元贷款,只需在车上装一台GPS,汽车他就可以随便开走,放款速度快且手续简单。如果顺利,一早去响水,下午便把贷款做下来,车也可以开回山东。

  卞海洋心动了,次日在陈某陪伴下,他驾驶牧马人越野车上午10点左右到达响水。陈某没把卞海洋带到信贷公司,而是领到一家汽车修理门市,嘱咐修理师傅给车辆安装GPS。

  在一旁等待的卞海洋心生疑惑,陈某先前承诺只在车上安装一台GPS,修理师傅却在引擎盖、汽车电瓶旁边两处位置进行处理,还将汽车开进另一封闭式房间约40分钟。没见到信贷公司的人,也没签署任何合同就先来修理厂,是否不妥?卞海洋提出质疑。陈某解释,响水信贷公司已经联系好了,可以贷款15万元,安装好GPS后就可以放款,不用担心。急着用钱的卞海洋再次相信了。

  中午时分,真正的主角刘浩浩与张远粉墨登场。两人到修理厂把合同交给卞海洋,不断地催他赶紧签字。卞海洋在浏览合同过程中,再次发现不妥之处:合同规定抵押车辆只能在响水县城境内使用,否则就是违反合同。然而,他对陈某和刘浩浩等人“车子可以开回临沂”的口头承诺深信不疑,第三次轻信了他们。

  仅仅花了2个小时,这场雾里看花的汽车流动贷款程序就走完了。卞海洋与信贷公司约定贷款月息2分,期限6个月,共贷款150000元,刘浩浩等人以手续费、评估费等理由扣除54000元手续费,卞海洋实际取得96000元贷款。

  原本约定的150000元变成96000元,约定的汽车可以全国范围内使用变成响水县城范围内使用,约定正规信贷公司变成了两个陌生人带着一份合同,卞海洋越想越觉得疑点太多,但因为缺钱的他无奈接受。资金需求燃眉之急,抵押程序无门槛,这就是被骗车主的心态,刘浩浩与张远等人就是利用了这一点。

  揭秘汽车抵押贷款骗局:贷款不成反要花钱赎车

  来源:中财网

   汽车抵押贷款是真的吗?“当天放款,车可开,按揭车、亲戚车均可做。”看到这则汽车抵押贷款的小广告,需要资金的你,心中有没有为之一动?常州的李先生就心动并且心动了,结果被坑得不要不要的。

  事件回顾:

  由于急需用钱,李先生通过小广告,联系了一个从事汽车抵押贷款的人。汽车抵押贷款公司通过贷款审查,与李先生进行了约定,贷款金额为4万年,期限为一年,还款方式为到期还本付息,共计51760元。更重要的是不押车。

  李先生觉得汽车还是归自己使用,利息虽然高点但也能接受,于是与汽车抵押贷款公司签订了合同,并且按照对方要求,与妻子一起拿着对方给的2.5万元现金一起拍了照片。

  接着,对方先是声称没有那么多现金,说一会儿转账4万元给李先生,将2.5万元拿了回去。后以安装GPS定位装置为由,将李先生的汽车开走了。

  很快李先生收到了转账,但是金额却不是4万元,而只有1.5万元。他与对方联系,对方竟然叫他给5万元。这真是万万没想到,贷款没贷到却还要还花钱赎车。

  汽车抵押不押车贷款陷阱分析:

  与上述网友有类似遭遇的车主,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就有数十位,不法分子为什么能屡屡得逞?细数贷款买车的陷阱:

  一、利用了借款人急需资金的心理

  汽车抵押贷款具有放款快、利率高、期限短等特点,适用于有资金周转需求的人士。因此,办理汽车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大多是急切想要获取资金的,不法分子就是利用这种心理,以小广告吸引他们。

  二、借款人没有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贷款买车的借款人,仔细看过贷款合同的举个手。笔者敢这样说,在签订合同时,几乎没有人仔细看过贷款合同。很多人觉得看不懂,随手翻一翻,最后名一签就完事儿。后患来了,合同中有不合理的约定,有重复收费的项目,有附加的条件等等,这些都会给借款人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在上述事件中,不法分子给李先生签订的是质押合同,将车辆的所有权转移到自己手里,以为进行诈骗。

  三、借款人易被伪专业伪正规迷惑

  在整个过程中,不法分子都是按照正常的贷款流程在走:贷前调查→双方约定→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并且进行拍照记录,这种手段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和隐蔽性,借款人还以为又专业又正规,卸下心防。

  四、免息购车的陷阱

  “零利率购车”的广告笔者见得多了,相同的还有 “零利息购车”、“免息购车”等说法。选择“零利率购车”,借款人确实没有利息,但是却要支付其他费用,业内称为 “手续费”或者“服务费”。笔者曾经计算过,这笔费用算下来,并不比利息低,甚至要高出不少。

  五、 搭售车险

  买车一定要买车险,但是不是必须在汽车经销商处购买。贷款买车时,售车员往往会搭售车险,有的甚至要求买商业“全险”,或者要求一次性买个几年。笔者算了算,贷款买一辆十来万的车,几大千的保险是少不了的。

  网络上有一句流传甚广的一句话:心不动则不痛,心若动则必痛。家财管加提醒,小广告具有诱惑性,十有八九是骗局,借款人切不可轻信。另外,办理汽车抵押贷款之前,一定要通过正规的途径找正规的贷款机构。

  警方提醒大家:

  为避免掉入汽车流动贷款陷阱,要做到四项注意:首先尽量选择正规贷款机构,如银行、工商注册的专业信贷机构,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也好解决。其次,选择资深、合法的信贷中介,了解对方是否具备中介资质,对于中介口头给予的承诺不轻信。第三,对合同中的条款作基本辨识,二手车抵押贷款条件非常苛刻,通常贷款额不得超过车辆总价的50%,如果超出范围,且手续过于简单,要多留心。最后,如果遇上异常状况要及时报案,寻求帮助,用正规途径维权,协助警方打击犯罪。

  

民间借贷协议的法律效力
口头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第四篇

民间借贷协议的法律效力

【案例】

2011年9月小王结婚打算买一套二手房,刚好遇到一套急于出售的房子,但房东要求全款支付。小王便向朋友小李借款30万元。经协商双方签订民间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6个月,月息3%,到期本息一次还清。等到还款期限,小王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打算先将本金还给小李,但小李拒绝小王的要求,无奈之下,小王咨询律师该如何处理此事。 什么是民间借贷协议?民间借贷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知识点】

民间借贷协议是指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达成的明确借款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就是民间借贷合同。民间借款协议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

【案例评析】

根据《合同法》第211条第2款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本案中,小王与小李约定的借款月利率为3%,即年利率为36%,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6.1%的4倍仅为24.4%。因此,超过限度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小王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确认超出限度的部分利息无效。

【投融贷提醒】

民间借贷协议约定的利息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构成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要求借款人担保的,应当在协议中写明担保的方式、担保的内容和责任的承担。 更多资料请看投融贷

债务咨询:手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第五篇

债务咨询:手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些借款人向出借人借钱以后,对于法律保护意识比较强的出借人就会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实践中大部分的借条也是手写的,在法律上,对于手写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么认定的?手写借条怎么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手写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手写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手写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那么手写的欠条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欠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期的,则该欠条在还款期之日起2年内有效。若无明确约定还款期,则在首次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内有效。

二、欠条的内容有哪些?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口头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从以上内容可以知道,手写的欠条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要求的格式,就会被认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借条。

借款用途合法声明
口头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第六篇

借款用途合法声明

借款人: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向 酉阳支行申请个人贷款,该贷款禁止用于以下用途:

一、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二、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三、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四、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用途等。

作为贷款用途的证明材料,本人声明如下:

一、本人已知悉以上贷款禁止的用途并理解其含

义,本人保证所申请的贷款不用于贷款人禁止的用途,并保证贷款用途合法。

二、本声明具有如下法律效力:本声明作为借款

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

年 月 日

3

借条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第七篇

借条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2015-01-09深圳罗湖区法院口头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日常生活中人们都免不了会向别人借钱或别人向你借钱,这时最好就要写一借条,那借条应怎样写呢?为了尽可能不发生纠纷,借条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下面为您介绍:

注意写借条格式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口头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借条的有效期分两种情况:

1、只有借款时间,并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债权人即可以在两年诉讼时效到期之前,也可以在认为债务人经济状况恶化,无力偿还欠款时随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口头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2、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两年内。 注意事项:

由于借条是发生借贷关系的凭证,因此,借条的持有人就是当然的债权人。在借款时写下了借条,但在还款时却在债权人找不到借条的情况下,债务人把钱还了回去,这种做法既不符合民间帐目清好弟兄的习俗,又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犯了大忌,一旦债权人否认收到还款的事实,反而以借条为证据向债务人、乃至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债务人还款的主张,债务人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岂不冤枉?!

因此,在此情况下,可以继续跟债权人索要借条,或让其给书写于某年某月某日收到的数额为某某元的还款的收条,以做为还款的证据,即使将来发生以借条为由继续向债务人要钱的状况,也完全可以凭借手中掌握的收条对抗其恶意欺诈。

怎样写一张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
口头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第八篇

借条范本与书写借条注意事项

亲戚朋友之间,金钱借贷常有。如书写条款详细、一式两份的借款合同,则更能防范法律风险;但日常生活中,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简短的借条更为常见,因此,如何书写借条就非常重要。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及法院案例,下面提供《借条》范本,并通过详细注释的方式提示相关的法律风险点。

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民间借贷的新司解,以取代 1991 年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请相关人士密切关注该司解公布后对民间借贷的法律影响。

【借条范本】

借 条[1]口头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为购买房屋[2],现收到[3]王娟[4](身份证号:234567…0808)[5]以现金[6]出借的¥80000.00 元(人民币捌万元整)[7],借期陆个月[8],月利率 7‰(仟分之柒)[9],贰零壹叁年拾贰月捌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 10‰(仟分之拾)[10]计付逾期利息。立此为据。[11]

借款人:李磊[12]

(身份证号:765432…1817)

贰零壹叁年陆月捌日[13]

[1]标题表明了该条据的性质,既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篡改为数页合同的最后一页。标题应书写在纸张顶部,标题和借条正文间不留空行,理由同前。另外,由于发生过恶意借款人用褪色笔书写借条的案例,因此书写借条时由出借人提供签字笔更为妥当;借条由借款人全文手写较为妥当。

[2]“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另外,书写借条正文时应注意左右尽量靠近纸张边缘,不要留出太多空白,以防借条持有人添加内容。

[3]在民间借贷中,通常借条中写明“今借到某某多少元”即表示所借款项已经实际交付,但一旦发生纠纷,借款人主张虽出具借条但未实际收到款项仍极为常见,为进一步避免此种诉讼风险,本范本采取了“现收到某某出借的多少元”此种较不常见的表述,以更加强调款项已经实际交付。

[4]此处写出借人姓名的全名。名字中的字有同音的多种写法的,应与身份证上记载的名字一致。

[5]出借人的姓名后应附身份证号码,因为同名同姓的人不在少数,而身份证号是唯一的,以避免之后就出借人是谁发生争议。

[6]“现金”表明出借的方式,如果并非现金而系银行转账,则应将此处的“现金”替换表述为“银行转账”,同时应保留银行转账凭据。金额较大的借款,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以免嗣后发生诉讼时就是否实际交付款项发生争议。

[7]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

[8]借期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借期也要大写。

[9]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理由同前。同时,应注意截至目前(民间借贷新司解未公布前),法院通常认定约定利率以人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为上限。另外,民间也常将利率表述为“月息几分”,如“月息两分”,就是指“月利率 2%”,但为了避免争议,利率应尽量采用“年 / 月百分比”予以表述。 如果是无需利息的借款,则上述借条的正文部分可简化为“为购买房屋,现收到王娟以现金出借的¥80000.00元(人民币捌万元整),借期陆个月,贰零壹叁年拾贰月捌日到期还清。立此为据。”

[10]到期未还后的利率是否和约定的借期内利率一致是常见的争议,应在借条中写明略高于借期利率的逾期利率;附大写的理由同前。另外,也可写清逾期后的计息基数是到期未还的本息合计,但由于部分法院判决中对此种合计计息基数并不支持,为避免争议,本范本未采用此种写法。

[11]“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末尾添加内容,同时借条正文和借款人签字之间不留空行,理由同前。由于借条行文必须简短,因此借款合同中常见的管辖、纠纷解决等条款在本范本中均不作表述。

[12]借款人的姓名应写全名并附身份证号,理由同前。同时应由借款人在手写的名字上摁手印,否则一旦发生诉讼,就借条是否是借款人书写发生争议时,字迹鉴定的费用不菲,而且也不是每张借条上的字迹都具备可鉴定条件。

[13]该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并应大写,理由同前。借条末尾日期以下的空白纸张最好裁掉,理由同前。另外,借条书写中有涂改时,至少应要求借款人在涂改处摁手印,但若要求借款人重新书写无涂改的借条则更为妥当。借条书写完成后,为防篡改,借款人可用手机拍照留存,进一步的措施是借款人复印一份留存(并请出借人签注“该借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民间借贷借据及其法律效力
口头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第九篇

民间借贷借据及其法律效力

口头借钱有法律效力吗

【案例】

李祥向朋友小张借款10万元,并签订一张借据,约定1年后归还借款及利息。但是李祥在借据署名时故意耍花招,将“李祥”写成“李样”,小张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小张找到李祥催要借款,谁知李祥却以借据名字不是“李祥‘为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小张将李祥告到法院,法院最终支持了小张的主张。

什么是借据?借据具有法律效力吗?

【知识点】

借据,也称借条,是借贷关系发生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载有借款金额等内容的书面凭证,是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重要依据。

借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之一,属于书证,只要借据符合法律规定,虽然没有公正,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例评析】

首先,在小张和李祥的借款关系中,双方签订的借据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借据本身是有效的。本案的争议在于这10万元欠款是否应由李祥归还。实践中,法院会根据笔迹鉴定判断此借据是否由李祥本人出具,如果是本人出具,其要承担还款义务。

其次,依据借据是否写明还款日期,其所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不一样的。现实生活中的借

据有两类:一类是注明了还款日期的借据;另一类是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据。前者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之日起计算为两年,超过两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后一种情况的诉讼时效存在争议,实践中大多适用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即债权人在20年内的任何时候,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之后,债务人不主动履行的,债权人均可在此之后的2年内向法院起诉。但超过20年的,将不再受法律保护,而不管债权人是否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

【投融贷提醒】

在实践中,出借人应该让借款人亲笔书写借据;借款人为企业的,应当要求以企业名义出具借据,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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