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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一个零售药店硬件指标 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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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
开一个零售药店硬件指标 第一篇

  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主要要在三个方面符合规定条件:

  人员、硬件和软件。

  人员:要有药学方面的专业人员,具体条件要看拟开办的药店是处于县城以上的区域还是在乡镇或村,区域不同条件可能不一样,这要看所在地省级药监局的具体规定:

  解释:要有一名药学技术人员,要求在县级以上地区的为执业药师资格,在县级以下可以为从业药师和中专以上药学及相关专业毕业,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在各省,可能还有一些区别。 

  硬件:必须有固定的药品经营场所,它要能符合贮存药品、不影响药品质量、有利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的总体条件,处于不同区域场所的面积要求可能不一样;

  解释:一般面积为县级以上8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县以下原则上为4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仓库为20平米,但在去年国家局对农村药店的营业场所有有所放松,要求20平米以上,可以满足相地经营要求的即可。

  软件:必须制定有符合规定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具体要求主要参照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条款,并能认真执行这些工作制剂,要做到有据或可查(即执行制度要有记录)。

  除了以上条件,开药店办手续的要准备的材料还有:

  一是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上学和工作),申办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复印件;申办人为社会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是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三是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四是似设营业场所、仓库的有关部门(民政局下面有地名区划办公室)核准的门牌号;

  五是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六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省、市地方不同,要求会有一定的差异。不过要求的材料比其它开店类型要严格是确切无疑的。药店一直是一个管理比较严格的行业。

  下面是某政府制定的开药店需要办理的手续规定: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在收到验证申请后,依据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

  当这些手续完成,你向所在地的市级药监局书面申请,药监局受理申请后会向你发出立项通知,这时你就可以正式筹建了,准备好后书面申请验收,药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通过后将会给你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取证这个证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向所在地的省级药监局申请GSP认证,省药监局将在三个月内组织人员现场认证检查,通过后发给证书。

  药店更名需要的手续:

  1.拿着营业执照.公章先到所在工商局查询你想变的名称,取得名称核准通知书,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填好.

  2.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名称核准通知书.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到工商局进行变更.

  3.变更完营业执照再刻章,

  4.变更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表(领取).法定代表人复印件,

  5.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税务登记证应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代码证复印件.税务变更登记表(领取).营业执照复印件。

  具体情况各省可能会有差异,建议到当地药监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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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锁加盟费用:5—15万不等。

  员工工资:5人,共计5000元。

  房租:5000元/月。

  进货流动资金:2万元左右。因为许多医药批发企业一般都会给药店铺底,有的产品还会搞代销。所以进货所需资金反而不用太多。

  总投资:30—40万之间。

  每月固定支出:12000元左右。

  

开非专业药店有前景
开一个零售药店硬件指标 第二篇

  专业药店会日渐式微

  众多药店陷入平价竞争的泥潭。现在药品零售业的竞争异常激烈,这种竞争在很多地方刚开始的时候只反映在价格上的竞争,这使得众多药店陷入平价竞争的泥潭为了更好的抢占市场,不少药店打出平价销售的旗帜,更多的药店又比着降价,一夜之间,平价风暴席卷全国,低层次的价格竞争,使很多的药店到了举步为艰的地步。
   
   有人算了一笔帐,中国的零售药品销售额2003年为420亿元人民币,而零售药店却高达14万家,平均每个单店年营业额仅为30万元。现在国内大部分城市对药店的开店距离仍有限制,许多投资者对药店行业仍有很强的投资欲望,所以药店的数量在近几年内仍有增加的趋势。有人估计,5年内中国药店数量将翻一番,达到28万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局限于卖药,即使10年以后,中国的药品市场以15%的速度增长,零售药店也能分配到医院40%的处方,那么整个药品零售市场将达到2000亿元人民币,平均每个药店的年营业额仍只有?1万元,月营业额则只有6万元。可见专业药店的发展前途不妙。 

  专家认为,市场出现特色专业药店是药品销售方式的一大改革。这种药房的优势在于方便患者,但其自身的经营瓶颈亦会丧失到更多的消费者。 
   
   药品大卖场将时过境迁 
   
   据一项调查显示.国内的传统药店原来垄断经营执照时可保持40%的毛利率,但垄断被打破后,毛利率已降至20%左右。而平价药品超市、大卖场的目标消费群大部分是用药量较大的老年人,对他们来说,便宜是最重要的因素,而方便、品种、服务都是次要的。当一个城市开第一家这类药店时,他们几乎是倾城出动,场面会非常庞大、热闹。开第二家店时,头几天的促销又会吸引他们倾城出动。如果以后两家店的价格差不多,药店的流量与这类人群在购物路上的费用将成正比,开更多的店时以此类推。所以,这种类型的药店每开一家同样类型的店,就会分流一部分顾客。 

  专家认为,国内传统药店经营模式的实质性变化是通过药品超市、大卖场等形式出现的所谓平价药店,说穿了就是在打“价格战”。这些店企图通过降价来吸引更多的顾客,但实际结果是 别的竞争者会跟进降价,造成薄利但不多销,药品不是日用品,绝大部分价格弹性不高.促销意义不大,如果价格不能在促销以后反弹回去,传统的高毛利、低流量模式将受到挑战。 
   
   非专业药店终将雄起 
   
   到底什么样的模式适合中国药店,专家认为,中国药店(特别是连锁药店)要想发展,不管以什么方式来生存,首先要突破专业药店的误区。药店要将自己定义为具有药品经营执照的零售店.而不是只卖药或兼卖某些日用品的药店。目标消费群应该有更广泛需求的某类人群,如年轻男人、职业妇女、自我服务的方便购物者等,而不是现在所定位的慢性病人、老年病人等群体。 

  还有不少业内人士也表示,近几年,多元化经营已为药店改变定位打下了基础,关键是要打破旧观念,找准目标人群和了解他们的需求。 

  当然,药店选择什么样的赢利模式很难一概而论,要视整个医药行业的规模、医疗制度和管理体系及当地的其它零售业态发展而定。 

  综观业内务方看法,未来几年内,现有的传统药店、社区便利药店、平价药品超市或大卖场仍会存在,但在不同城市或不同区域会有调整,并且优胜劣汰。

  附:目前国内的各种药店类型

  1 综合健康广场
  
  综合健康广场是一种提供药品为中心的多元化产品、以药学服务为中心的多样化服务的经营业态。
  
  1.1 目标顾客
  充分利用多元化经营的集客功能,以求最大范围地满足尽可能多的顾客。
  
  1.2 营销目标
  以产品全、服务种类多取胜,满足消费者的一站式需求。
  
  1.3 产品特色
  除药品外,还经营与健康相关联的其他产品,如保健品、食品、化妆美容品、保健药材、健康保健类书籍、医疗器械、消杀产品等。
  
  1.4 服务特色
  提供药学咨询、美容美体、营养保健、中药加工、存包、导购、会员制优惠等服务。
  
  2 保健品复合药店
  
  保健品复合药店是一种提供药品及保健品,并突出个性化的营养及保健服务的经营业态。
  
  2.1 目标顾客
  长期从事高压力工作或脑力工作,收入较高但身体素质较低,期待提高身体素质、增强体质的人群。
  
  2.2 营销目标
  以提供健康服务为核心,为消费者制定个性化的保健方案。
  
  2.3 产品特色
  提供营养产品及营养保健知识。
  
  2.4 服务特色
  根据不同个体制定营养保健服务,如婴儿营养、产后营养、输血后营养等。
  
  3 药妆店
  
  药妆店是一种提供药品与美容美体产品、专业药学和美容美体服务的经营业态。
  
  3.1 目标顾客
  以20~40岁,中高等水平收入的女性为主。
  
  3.2 营销目标
  帮助现代女性实现健康、美丽的愿望。
  
  3.3 产品特色
  经营药品和美容美体产品。
  
  3.4 服务特色
  以专业的美容师进驻该药店为核心,为消费者量身定做适合的美容美体方案,并提供美容媒体资讯。

  

零售药店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进展
开一个零售药店硬件指标 第三篇

中国药物警戒第7卷第9期2010年9月September,2010,Vol.7,No.9

R954中图分类号:A文献标识码:1672-862909-0551-03文章编号:(2010)

·综述·

零售药店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进展

卢双朱文涛*(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北京100029)

以客观量化指标为基础、以营运绩效为核心及以GSP为标准的四类药店评价指标摘要:总结以药学服务为核心、指出目前各类评价指标体系的不足。提出零售药体系。从指标体系的构建方法及药店的各项认证标准的不足入手,

店应以药品质量管理为核心,从影响药品安全的重要因素、目前GSP认证不足及各省建立的细化标准等方面着手,建立药品店评价指标体系。零售药店;评价;指标体系关键词:

ResearchofEvaluationIndexSystemofRetailPharmacy

LUShuangZHUWen-tao*(CollegeofmanagementofBeijinguniversityofChinesemedicine,Beijing100029,China)Abstract:Thearticleintroducesseveralkindsoftheevaluationindexsystem,includingthepharmacyservices,operatingperformanceandGSPstandards.Buttheyallhaveshortcomings.Inordertopromotetheevaluationmethodsandcertificationstandardsoftheevaluationindexsystem.Theauthorsuggesttoestablishanewevaluationindexsystem.Adrugqualitymanagementistheimportantpartofit,butitalsocontainsimportantfactorswhichaffectthesafetyofmedicines,therevisedGSPwhichisbetterthanbeforeandsomequantizationstandard.Keywords:retailpharmacy;evaluation;indexsystem

我国实行《药品经营企业管理规范》(GSP)强制认零售连锁、单体零售)证以来,药品经营企业(包括批发、在软件和硬件及人员素质方面上均有提高,但仅仅凭借认证保证用药有效、安全是不够的。有学者[1]研究显示,GSP中的某些条款需要进一步细化和量化。GSP中有一些诸如“相应的”、“有关要求的”含义模糊的定语在文中多处出现,使GSP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大打折扣。

另有学者[2]提出应尽快修订GSP认证标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实施近6年来,药品零售行业快速发展壮大,认证标准存在诸多不足。韩希成[3]在相关研究中提出购进信息部分内容(日期、数量、规格等信息)在验收记录中重复体现,销售记录部分信息在出库复核记录中也重复体现,故检查标准中的此类购进记录应与验收记录应合并、出库复核记录应与销售记录应合并,还指出GSP和《细则》中与《标准》和《范本》中关于拆零药品记录标准不一的问题。根据实践指出目前药店库存和营业场所的温度标准与实

基金课题:“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选题项目”,资助类别“在读研究生

资助项目”,课题名称“构建放心药店评价指标体系及实证研究”。编2009JYB22-XS045号:

作者简介:卢双,男,在读硕士研究生,药品质量管理。*

通讯作者:朱文涛,女,副教授,药品质量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E-mail:wentao67@126.com

际不符。针对建立药品质量档案条款,有学者研究指出质量标准是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中核实药品质量时作为法定依据的资料,但对于药品零售企业来讲对药品质量管理中的意义不大[4]。另外还指出认证条款中增加药品销售凭证管理内容的条款应当与新出台的药品管理法规和规定接轨。方宇等[5]在“我国药店药学服务的法规建设”研究中指出,目前除GPP外现有法规及关于药学服务的规定主要集中于人员配比的问题上,关于药学服务开展的具体内容及细化的实施步逐、效果评估及考核应更加明确。如修定GPP建议将13条修改为“以功能将从业人员分为3各等级:店员、执业药师、助理执业药师;修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将第4条有关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的部分资格24小时服务,和条件改为“具备及时供应基本保险用药,保证正常营业有1名执业药师,营业人员需经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等等。对于执业药师认证制度也有学者提出自己的意见,如目前执业药师考试纯属理论考试,缺乏综合测试人员素质的办法;相关继续教育不分工作性质,使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执业药师使用同一教材,针对性不强[6]。

总结众多学者建议可以看出,认证并不能完全保证用药有效、放心。故在认证的基础上,众多学者及有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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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物警戒第7卷第9期2010年9月September,2010,Vol.7,No.9

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多种类型的药店评价指标体系。业营利的性质也对药店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提出了挑战。

1零售药店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现状1.2针对质量管理过程单个环节的评价

除从药学服务方面评价药店质量管理外,部分学者针对质量管理过程单个环节构建评价指标。吴婷婷[13]在“建立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工作考评体系的探索”中提出以相关规定中的合格标准为参考或以最佳状态描述赋予满分后根据实际情况等级赋值构建量化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议。但评价要素过于单一,如能将此种评价方法扩展到硬件设备、软件(质量管理制度)方面,则能建立较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

1.1以药学服务为核心的评价

美国医院药师协会对药学服务的定义是:药师的使命是提供药学保健。药学保健是提供直接的、负责的、与药物有关的特别咨询,目的是获得改善患者生存质量的确定结果。其核心是药师的工作直接面向患者,药师对患者的药物治疗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我国药学界在90年代初就接受了药学服务的概念,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得到了发展。

在此基础上,近几年国内外学者针对药店服务质量Pillittere-Duga[7]在文章中建立了一种评价的研究颇多。

测量药店服务质量的方法,并为以后学者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确定质量标准的方法范例,不足的是他仅仅通过对药店关于患者医疗保健计划的因素考察来衡量药店TinelliM等[8]在关于药店服服务质量,评价范围比较窄。务质量的评价研究中在对顾客满意度研究的同时寻找影响满意度的因素,研究表明药师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对2006年,服务满意度影响最高。在PHARMACYTODAY期刊上有一篇名为“Apharmacyqualityalliancededicatedtoimprovinghealthcare,patientsafety”的文章[9]提到建立一个包括保险公司、消费者、药店所有人等在内的药店该服质量联盟体系,借以评价药店及药师的服务质量。务质量评价体系范围广泛,欲将与药品质量有利益关系的各方都纳入到了评级体系中。但在由于各方利益的不同对于质量评价的倾向就不同,如何平衡这种差异是要Azukac.解决的重点问题。为直接评价药店服务质量,OparahM.B.A.PHD[10]在“消费者关于社区药店满意度的研究”中应用量表对药店进行满意度评价,其中量表应用的32个条目包含了服务质量及硬件设备联方面,并国内在此基础上对量表的信度进行了评价,效果较好。关于药店服务质量研究主要有王淑玲等[11]在“药店顾客满意指标体系分析”中从外部顾客的角度建立药店评价指标体系,将供货商和消费者同时看为顾客,建立了一套外部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蒋利林[12]在“建立一种零售连锁药店服务质量评价模型”中运用SERVQUAL服务质量评价方法结合国内零售连锁药店的实际状况,参照其他行业的服务质量评价方法,提出应用影响零售连锁药店服务质量的24项指标建立零售连锁药店服务质量评价模型。但是消费者和药学工作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消费者在一定程度上不能辨别服务质量的优劣,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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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以营运绩效为核心的评价

通过对国内相关文献研究发现,企业主要从市场运营、绩效评估等方面构建指标体系。孙健[14]在“营运指标的概念及应用”中建立了以经营指标、管理指标、工具类指标为主要维度的三大类指标体系,经营指标包括均销售额、店均销售额、毛利额、毛利率等。罗毅[15]在“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指标”中提出建立以均销售额、月均毛利率和月毛利额为第一层次,以费销比为第二层次及以含税利润率或含税利润为第三层次的药店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显示出药店作为企业以市场为导向营利的性质。单国旗[16]在“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医药连锁店长绩效评价模型实证研究”中针对医药连锁店长的绩效评价,以层次分析法为基础构建矩阵,从药店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建立店长绩效综合评价模型。李凌艳[17]在“基于层次分析法的B2C网上药店的评价”中结合国内外对电子商务网站的评价方法,从产品定位、品牌效应、营销推广、网站建设、物流配送、客户服务六个维度制定一套B2C网上药店的评价指标,并利用层次分析法对国内3家2006年底以前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的网上药店进行但IsaacD.Montoya和EldaJano[18]在研究中指出了评估。

从网上药店购买药品存在一定得危险,购买药品的质量不能保证和实地购买的相同,在处方药的购买方面尤其存在假药及劣药的危险。但药品重在安全、有效,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等重要,单纯从营利角度构建评价体系明显存在缺陷。

1.4以GSP为模板的评价指标

在1997年的中药工作重点确定上,张文康局长(时任)提出[19]将放心药店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推行GSP与发展连锁经营结合起来,将放心药店建设推向新的广度和深度。自2001年实行GSP行业认证之后,各地纷纷从“放心”角度建立药店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以江苏昆山市

开一个零售药店硬件指标

中国药物警戒第7卷第9期2010年9月September,2010,Vol.7,No.9

[2]余兆有.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J].中国

药事,2009,23(7):660-661.

[3]韩希成,罗兰.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有关难点问题的

1277-1279.商榷[J].中国药典,2005,16(16):

[4]王国华.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跟踪中存在问题与对策[J].首都

14-15.医药,2007,04:

[5]方宇,黄泰康,杨世民.我国药店药学服务的法规建设研究[J].中国

药房,2005,16(19):1516-1519.

[6]梁春广,赵东林,卢运超.我国执业药师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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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Pillittere-DuganD,NauDRMcDonoughK,ZakiyaR.Develop-mentandtestingofperformancemeasuresforpharmacyservices[J].JAmPharmAssoc,2009,49:212-219.

[8]patientelvaluationofacommunitypharmacymedicationsman-agementservice[J].2007,12,41(12):1962-1970.

[9]Apharmacyqualityalliancededicatedtoimprovinghealth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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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IsaacD.MontoyaandEldaJano[J].OnlinePharmacies,279-289.[19]曹文忠.1997年度中药工作重点确定[J].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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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昆山药品零售企业争创放心药店考核评分表[EB/OL].[2010-04-15]./p-4765695.html.

[21]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星级药店评选标准[EB/OL].

2004-08-08[2010-04-15].

[22]宁波市江东区星级药店评定实施办法(试行)[EB/OL].[2010-04-15]..

[23]扬中市“评星级药店售放心药品”活动实施方案[EB/OL].

[2010-04-15].

com/p-6574024.html.

2010-06-10(收稿日期:

编辑:赵燕)

的“昆山药品零售企业争创放心药店考核评分表”为典型代表。它以相关认证标准为基础,从领导意愿、人员机软件、硬件及依法经营几个维度构建指标体系,根据构、

不同指标包含项目的数量不同设置不同的满分区别指2004年,标重要程度。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率

[20]

先出台全国首个星级药店评选标准,向全市进行推广且以后每年一审。在此项活动中宁波市江东区按照药店管理、质量管理、培训体检、经营设施、药学服务、诚信建设

[22]

六个方面制定“星级药店评定考核标准”,扬中市“评

[21]

星级药店售放心药品”活动实施方案中也制定了放心药店评价指标体系[23],同时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处在2007年也制定了《衢州市药品零售企业星级评定实施方法》和《星级药店评定标准》。此外游属华在“关于构建药店GSP认证评估指标体系的探讨”中将公共政策评估方法与政策德尔菲法相结合,确定分析药店GSP认证评估指标体系的结构和初步评估指标,但该研究也仅处于探讨阶段,没有进行完GSP和正如韩希成、方宇等所言[3-5],《细则》整的方案分析。

中与《标准》和《范本》中标准不一,而关于药店质量管理的具体内容及细化的实施步逐、效果评估及考核应更加明确。单纯以GSP为标准进行评价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24]

2讨论

综上所述,目前构建的药店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存在①从探讨的角度阐明如何构建指标体以下几方面问题:

系,没有对指标进行概念操作化处理,缺乏具体评价指②标,实用性不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试行)实施以来,药品零售行业快速发展壮大,监标准》

管形势和要求有了很大变化,认证标准存在诸多不足。首先,通过认证仅仅具备了资格,保证用药安全须在专业服务和一般服务两方面同时提高,相应的评价标准应该提高;其二,部分由企业自己操作管理的认证内容须要进一步细化,细化“相应的”等不明确的认证标准,用量③药品作为特殊商品,要区化的指标完成客观地评价;

别于一般商品在考虑到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关注质量带来的社会效益。针对这些问题作者提出针对零售药店建立以药品质量管理为核心,从影响药品安全的重要因素、目前GSP认证不足及各省建立的细化标准着手建立量化药店评价指标体系。

参考文献:

[1]韩莹.我省单体零售药店认证现状浅析[J].齐鲁药事,2005,11,2:

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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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检查考核细则
开一个零售药店硬件指标 第四篇

药店日常检查考核细则

连锁药店数据指标
开一个零售药店硬件指标 第五篇

药房数据分析公式

1.收益率分析指标

资本周转率=总收入÷资本

开一个零售药店硬件指标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资本经营效率越高;比率越低,表示资 本经营效率越低。

存货周转率=销货净额÷(期初存货+期未存货)/2(以零售价计)

开一个零售药店硬件指标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经营效率越高或存货管理越好;比率越低,表示经营效率越低或存货管理越差。 存货周转期间=平均存货÷销货净额/360

说明:期间越长,表示经营效率越低或存货管理越差;期间越短,表示经营效率越高或存货管理越好。 销货毛利率=毛利÷销货净额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获利的空间越大;比率越低,表示获利空间越小。

配送中心退货率分析=自配送中心退货金额÷自配送中心进货金额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存货管理控制越差;比率越低,表示存货管理控制越好。

销货净利率=净利÷销货净额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净利率越高;比率越低,表示净利率越低。

应付帐款周转期间=(应付账款+应付票据)÷进货净额/360

说明:期间越长,表示免费使用厂商信用的时间越长;期间越短,表示免费使用厂商信用的时间越短。

人事费用率=人事费用÷销货净额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员工创造的营业额越低或人事费用越高;比率越低,表示员工创造的营业额越高或人事费用越低。

广告费用率=广告费÷销货净额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广告所创造的营业额越低;比率越低,表示广告所创造的营业额越高。 租金费用率=租金÷销货净额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地点选择不佳;比率越低,表示地点选择越佳。

营业费用率=营业费用÷营业收入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营业费用支出之效率越低;比率越低,表示营业费用支出之效率越高。 损益平衡点=门店总费用÷毛利率

说明:损益平衡点越低,表示获利时点越快;损益平衡点越高,表示获利时点越慢。

损益平衡点与销货额比=损益平衡点÷销货净额

说明:比率若小于1,表示有盈余,比率越小,盈余越多;比率越大于1,表示有亏损,比率越大,亏损越多。

经营安全力=1-(损益平衡点÷营业额)

说明:点数越高,表示获利越少;点数越低,表示获利越少。

投资报酬率=净利÷总投资额(资本)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资本产生的净利越高;比率越低,表示资本产生的净利越低。

品效分析=营业收入÷品项数目

说明:品效越高,表示商品开发及淘汰管理越好;品效越低,表示商品开发及淘汰管理越差。 面积效率分析=营业收入÷品项数目

说明:面积效越高,表示卖场(全场)面积所创造的营业额越高;面积效越低,表示卖场(全场)面积所创造的营业额越低。

人时生产率=营业收入÷人员总工作时数

说明:人时生产率越高,表示人员工作效率越好;人时生产率越低,表示人员工作效率越差。 来客数=依收据(发票)数目(通行人数×入店率×交易率)

说明:来客数越高,表示客源越广;来客数越低,表示客源越窄。

客单价分析=营业额÷来客数

说明:客单价越高,表示一次平均消费额越高;客单价越低,表示一次平均消费额越低。 交叉比率=毛利率×存货周转率

说明:交叉比率越高,表示越是利润所在;交叉比率越低,表示越不是利润所在。

大分类构成比=大分类销货净额÷总销货净额

说明:分析各大分类产品占销售净额的比例。

2.人员安全力分析指标

人员流动率=期间内离职人数÷平均在职人数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人事越不稳定;比率越低,表示人事越稳定。

3.生产率分析指标

平均每人营业收入营业额÷门店员工人数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员工绩效越高;比率越低,表示员工绩效越低。

员工生产力=营业毛利÷门店员工人数 说明:比例越高,表示员工生产力越高;比例越低,表示员工生产力越低。

□卖场使用率=卖场面积÷全场面积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使用率越高;比率越低,表示使用率越低。

□人员守备率=卖场面积÷平均工作人数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每人负责面积数越多;比率越低,表示每人负责面积数越少。

□劳动分配率=人事费用÷营业毛利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员工创造的毛利越低;比率越低,表示员工创造的毛利越高。

4.成长达成率分析指标

□营收达成率=实际营业收入÷目标营业收入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经营绩效越高;比率越低,表示经营绩效越低。开一个零售药店硬件指标

□毛利达成率=实际营业毛利÷目标营业毛利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经营绩效越高;比率越低,表示经营绩效越低。

□营业净利达成率=实际营业净利÷目标营业净利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经营绩效越高;比率越低,表示经营绩效越低。 □费用达成率=场场面积数÷目标费用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实际费用越高;比率越低,表示实际费用越低。 □营业成长率=本期营业收入÷上期(去年同期)营业收入×100%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成长性越高;比率越低,表示成长性越低。

□毛利成长率=本期营业毛利÷上期(去年同期)营业毛利×100%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毛利成长性越高;比率越低,表示毛利成长性越低。 □净利成长率=本期营业净利÷上期(去年同期)营业净利×100% 说明:比率越高,表示净利成长性越高;比率越低,表示净利成长性越低

零售药店经营范围规范
开一个零售药店硬件指标 第六篇

开一个零售药店硬件指标

零售药店 第一章 总 则
开一个零售药店硬件指标 第七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第四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 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 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第六条 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第七条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第八条 企业应当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第九条 企业应当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第十条 企业应当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各部门、岗位人员应当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第二节 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设立与其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者岗位,明确规定其职责、权

限及相互关系。

第十四条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第十五条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由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得由其他部门及人员履行。

第十七条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二)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三)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四)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

(五)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七)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八)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九)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十)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十一)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和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

(十二)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十三)负责药品召回的管理;

(十四)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十五)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

(十六)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

(十七)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开一个零售药店硬件指标

(十八)协助开展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十九)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履行的职责。

第三节 人员与培训

第十八条 企业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

第十九条 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第二十条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 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当配备符合以下资格要求的质量管理、验收及养护等岗位人员:

(一)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应当具有药学中专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从事验收、养护工作的,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验收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经营疫苗的企业还应当配备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疫苗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预防医学、药学、微生物学或者医学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事疫苗管理或者技术工作经历。

第二十三条 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第二十四条 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销售、储存等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对各岗位人员进行与其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关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以符合本规范要求。

第二十六条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使相关人员能正确理解并履

行职责。培训工作应当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八条 从事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运输等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当制定员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储存、运输等岗位人员的着装应当符合劳动保护和产品防护的要求。

第三十条 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储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应岗位特定要求的,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四节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第三十一条 企业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当符合企业实际。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报告、记录和凭证等。

第三十二条 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应当按照文件管理操作规程进行,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三十三条 文件应当标明题目、种类、目的以及文件编号和版本号。文字应当准确、清晰、易懂。 文件应当分类存放,便于查阅。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当定期审核、修订文件,使用的文件应当为现行有效的文本,已废止或者失效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保证各岗位获得与其工作内容相对应的必要文件,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 第三十六条 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规定;

(二)质量否决权的规定;

(三)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

(四)质量信息的管理;

(五)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及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等资格审核的规定;

(六)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运输的管理;

(七)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规定;

(八)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九)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十)药品退货的管理;

(十一)药品召回的管理;

(十二)质量查询的管理;

(十三)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十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五)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

(十六)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十七)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

(十八)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

(十九)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二十)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二十一)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二十二)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

第三十七条 部门及岗位职责应当包括:

(一)质量管理、采购、储存、销售、运输、财务和信息管理等部门职责;

(二)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采购、储存、销售、运输、财务和信息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三)质量管理、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财务、信息管理等岗位职责;

(四)与药品经营相关的其他岗位职责。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当制定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等环节及计算机系统的操作规程。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药品采购、验收、养护、销售、出库复核、销后退回和购进退出、运输、储运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

第四十条 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时,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通过授权及密码登录后方可进行数据的录入或者复核;数据的更改应当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并在其监督下进行,更改过程应当留有记录。

项目一 认识零售药店
开一个零售药店硬件指标 第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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