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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购房政策_2016年余江县购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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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江县政府出台文件,对农业人口、农业转移人口和县外人口等三类人员在县城规划区内依法建设的新建商品住房补助260元/平方米,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套(玺星广场125元/平方米,不超过2万元),每户不限制套数、户型和面积,补助期限为2016年2月1日至4月15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此外,缴存公积金人员购建自住房时可以提取个人账户的公积金,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缴存公积金人员在余江县内购房均可享受当地公积金贷款政策。

  另外,文件还规定放宽信贷支持。在实施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自然村,允许以农业人口自有的不动产登记证的宅基地和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不低于市场评估价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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