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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的11岁男孩骑小黄车身亡案近日宣判了,原本家长索赔百万元被驳回,来看看具体的消息吧。
11岁男孩骑小黄车被撞身亡后,其家属向ofo小黄车公司索赔760余万元。6月12日,这一生命权纠纷案件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宣判:ofo小黄车公司向男孩家属赔偿67000余元,驳回男孩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这是国内首起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索赔案。
静安法院认为,被告ofo小黄车公司作为新型自行车租赁活动的经营者,应尽到合理限度的管理义务。我国相关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必须满12周岁。在无人值守的线上技术交易模式下,ofo小黄车公司应该考虑到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好奇心强、模仿性强、自我控制能力差等因素,应对共享单车的解锁方式尽到充分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