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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公司如何盈利 如何利用财务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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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公司如何盈利篇一

如何利用财务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2015.03.25

如何利用财务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企业只有不断地获取利润,才有可能发展,获取利润的能力也就是盈利能力,盈利能力强的企业具有更优势的发展前景,盈利是企业的重要经营目标,是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因而对于如何利用财务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至关重要。

一、利用财务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的方法

(一)、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的方式

对利润的追求是企业最理想的价值目标。在市场竞争中,只有具备适当的盈利能力才能在市场上生存和发展。因此,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是高层管理者经营企业的工作重心之一。

一般情况下,有三种方式可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第一、通过产品创新或者成本控制来提高企业的销售净利率;第二、通过规模扩张或者改善内部运营水平来提高企业的资产周转率;第三、通过增加负债来提高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通过增加企业负债的方式来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有没有合理的操作模式可以规避这种风险呢?

(二)、使用财务方法提高企业盈利提升的理想模式 当企业净资产收益率高于企业的融资成本时,可以通过提高负债水平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代价是企业的经营风险也同时提高。通过财务方法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主要是从长期的视角来理解企业的资产负债率。

1、由于经济运行具有明显周期性,有高峰有低谷,这样就通过

反周期操作来获得超额收益,从而提高股东回报。具体来说,就是在经济处于高峰时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以便度过接下来的经济下滑;在经济处于低谷时,提高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迎接即将到来的经济加速增长过程。

2、通过反周期操作的财务方法可以显著的提高企业长期的盈利能力,另外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长期而言,企业平均的资产负债率并没有显著提高。如果能够对经济周期作出接近准确的判断,则通过反周期操作企业的风险水平将低于资产负债率相同且保持恒定的企业的风险水平。

(三)、现实商业中的经典案例

1、巴菲特资本市场投资经验

巴菲特有一句很经典的话:在别人恐惧的时候你贪婪,在别人贪婪的时候你恐惧。巴菲特几个著名的投资案例都是在特殊的时刻以相对低的价格来完成的。譬如,在华盛顿邮报陷入困境的时候巴菲特对其进行大笔投资,在中石油H股1.3元钱左右的时候巴菲特再次出手,在本次金融危机面前,巴菲特又开始活跃起来。

通过一系列的反周期操作,才使巴菲特有可能获取超过正常水平的收益率。

2、李嘉诚商业市场投资经验

李嘉诚商业史上一个经典的投资案例就是在香港经济低迷时买入大量的房地产,然后在经济恢复正常时获得巨额的价差收益,为其后续的商业经营提供了雄厚的财富基础。

在中央电视台录制的节目中,李嘉诚讲了一个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一个事情:“我记得只用了一两亿元便得到第六号货柜码头的四个泊位,但后来,第七号码头要四十多亿才能投得。”

(四)、影响反周期操作的现实因素

1、经济的周期性难以准确判断

世界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影响经济运行的因素十分庞杂。因此,人们很难或者说基本不可能对经济周期进行精确的判断。

但是,经济运行的周期性是有一定规律性的,人们可以根据历史和某些经济数据对经济环境作出大致正确的判断。只要能够作出基本正确的判断,就可以为反周期操作的实施提供时点参考。

2、政府宏观调控对经济周期性的影响

宏观调控是我国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主要手段,本次金融危机以来,政府已经采用诸多货币和财政手段来刺激经济。

政府干预经济的主要目的是熨平经济运行的波动,使宏观经济能够平稳发展。现实情况是,政府干预经济只能够减小经济的波动幅度,并不能完全消除经济的正常波动,也不会改变经济的周期性行为。

( 五)、反周期操作的前提条件

企业实施反周期操作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1、企业具有控制融资水平的能力,能够根据需要选择合理的负债水平。2、企业具有深刻的风险意识。

只有具备这两个条件,企业才能够在经济低迷时顺利融资,也才能在经济处于高峰时果断降低资产负债率而轻松过冬。总之,通过采

用反周期操作的经营思路,理论上可以显著的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现实的商业世界中的少数人也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得了超额收益。{投资管理公司如何盈利}.

二、利用财务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的因素

利润是收入与费用差额,凡是影响收入与费用的因素都会影响到企业的获利能力的高低,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企业的全过程就是耗费和取得收入的过程,所以获利能力是企业其他各种能力的综合体。

(一)营销能力

营销能力是获利能力的基础,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营销能力是用销售收入及其增长率来反映,它受营销和营销状况的影响。

(二)收现能力

收现能力是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重要因素,未收现的销售额只是观念上的收益来源,了解企业的收现能力可以从了解信用条件、加速账款回收的制度方法、催款等方面进行。

(三)降低成本的能力

在收入不变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可以增加收益。企业降低成本的能力取决于技术水平、产品设计、生产规模大小、企业成本管理的高低。

(四)财务状况的能力

财务状况的能力与企业的获利能力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1、合理的资金结构会使企业具有较稳定的获利能力

2、偿债能力过高说明企业没有充分利用资金,没有充分发挥创造利润能力的潜力;反之,会使企业在盈利额度情况下破产

3、资产负债率高于债务成本时,负债经营可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

4、营业资本增加会增强企业的经营能力,增加获利机会

5、资金周转速度快,在同等条件下可节约资金,节约的资金可用于经营规模的扩大和创造水平的提高

(五)回避风险的能力

风险很高的获利能力往往是短暂的,不稳定的,不能代表企业的真正收益性。

三、利用财务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的途径

(一).企业盈利能力提升,它是以经济核算信息为起点,以财务资金运用和财务能力为中心,从生产经营过程诸要素对财务活动的影响,借以考核企业过去业绩,降低生产成本费用达到财务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二)、 企业盈利能力即企业赚取利润的能力。它是企业营销能力、获取现金能力、降低成本能力及回避风险等能力的综合体现。企业的净利是股东获取股利的直接来源。净利的增长同时也能引起股价上涨从而使股东获取资本收益。净利的多少对于长期债权人而言也极为重要,它是其债权回收的最后保障。对于政府部门而言企业的盈利水平是其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盈利的多少也直接影响着政府财政收入的状况。

(三)、存货: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取消““后进先出”法。现实情况是:原材

投资管理公司如何盈利篇二

有限合伙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如何纳税

有限合伙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如何纳税?

1、问:甲企业为自然人和法人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获得被投资企业红利如何纳税?纳税时间及地点有无规定?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

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1《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第五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

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根据上述规定,该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被投资企业的分红,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应单独作为投资者(自然人和法人合伙人)的红利所得。合伙人分得的红利所得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计算自然人和法人的红利所得。其中,自然人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合伙人按计算分得的红利所得,应计入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参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京地税个〔2002〕175号)规定: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京地税个

[2001]638号)规定,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应按文件有关规定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按规定

进行纳税申报,并填报《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投资管理公司如何盈利}.

根据上述规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红利,对于投资者为自然人的,该自然人应自行申报按合伙协定约定比例计算的红利所得,需在合伙企业取得红利的次月十五日内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对合伙企业中的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利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没有明确规定。从原则上讲,从合伙企业取得的利润应在该法人企业的企业登记注册地缴纳。同时由于法人合伙人按前述规定计算分配的股息,在法人合伙人未进行账务处理前提下,属于法人合伙人的纳税调整事项,应在合伙企业取得红利的当年,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另外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红利,法人合伙人按规定比例计算部分,原则上不属于法人合伙人直接对外投资,不适用“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规定。

有的地方对此有明确规定,以下供参考: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执行口径的通知》(鄂地税发〔2009〕37号)第六条规定,关于合伙企业中企业法人合伙人的纳税地点问题中规定: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先分后税”的原则处理。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为防止税收流失,合伙企业中法人和其他组织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投资管理公司如何盈利篇三

手里有20万怎么理财赚钱?

手里有20万怎么理财赚钱?

现在很多人都困惑于怎么样才能让自己手中的资产增值,不懂怎么投资才能让收益最大化,其实,现在有很多的理财机构,都在为有投资理财需求的个人提供了平台,比如现在就有很多的P2P平台,收益高门槛低,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那么,假如你手里有20万的闲钱,在众多的投资理财产品中,该怎么理财才能让你的收益得到最大化呢?下面就让小编来帮你分析一下。

手里有20万怎么理财赚钱?

首先我们要考虑一下,如果有20万的资金闲钱的话,该怎样选择理财产品?现在理财市场上,有银行理财产品、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互联网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种类较多。按照收益率计算,银行一年期投资理财产品可以达到5%-6%的收益水平;基金一年期可以有接近10%左右的收益率,信托则相对低于基金,股票收益率较高,与P2P等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收益相近。从风险排名比较而言,银行、基金、信托风险较低,股票、P2P则相对高一点,不过,随着监管政策的逐步完善,P2P理财的风险也在降低。

那么面对种类繁多的理财产品,20万的资金该怎么去投资呢?在小编看来,分散投资才是最理智的,切勿把所有鸡蛋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购买起点的不同,可以选择购买相对稳健的银行、基金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小,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资金安全。另外,在这里小编也建议,在购买基金理财产品时最好选择几支类型和风格不同的基金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

此外,当前P2P行业发展火热,P2P理财产品的利率算是众多理财产品中比较可观的,拿融金所来说,融金所当前的年利率为14%—17%,远高于同期银行理财产品,选择一个好的平台能保证收益的最大化。当然,当前股市回暖,也可以把一定的资金投入股市,不过股市的高风险要自己承担。

事实上,无论资金量多少,要实现收益的最大化,最主要的是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投资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不盲目跟风才是关键。

融金所()是深圳市融金所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独立运营的P2P平台,于2013年5月正式上线。融金所结合国内金融发展与互联网技术创新,致力于为有资金需求的个人及小微企业提供安全有效的贷款咨询服务。

投资管理公司如何盈利篇四

加强对外投资管理 提高企业投资收益的方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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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外投资管理 提高企业投资收益的方式分析

作者:张江艳

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4年第21期

摘要: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前景下,企业为了提高自身发展水平,提高竞争力,必须改善管理模式,加强对外投资,对外投资管理模式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趋势,加强对外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发展能力。随着投资体系多元化的发展,企业间的互相投资也逐渐增多。互相投资的投资理念有利于加强企业间的交流合作,本文将从企业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出发,对投资管理模式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究。

关键词:对外投资管理 提高投资收益 方式分析

对外投资是当前企业发展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企业要想保证竞争力,必须提高自身发展能力。企业的成功不仅要完善管理体系,改善管理模式,还要加强企业间的交流合作。适当的进行对外投资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本身收益,同时还可带动相关经济的发展,促进经济有条不紊的持续增长。

一、企业投资存在的问题

企业对外投资是保证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企业除了搞好自身经营外,通过对外投资直接控制其他企业,实现本企业经营和获取利益的目。但是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投资的质量和效果,造成大量的经济损失。

{投资管理公司如何盈利}.

(一)调查研究不充分

为了保证投资过程中的顺利进行,在投资体系实行之前必须对投资对象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研究,包括政策完整性、投资效果、利益收入等,对此类环节要进行细致的调查,保证投资的正确性。但是在实际调查过程中,有的企业为了节省时间,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对此环节忽略不计,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目光短浅。很多企业在调查中草草了事,对关键环节没有引起重视,根据简单的调查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体系,研究体系与实际情况却相差甚远,产生了很多的潜在危险。尤其在矿业开发合作中表现的较为突出,往往投资者对勘查区内的地质情况及工作程度不进行深入的调查,即开展风险勘查合作,盲目的投资行为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管理措施不到位

投资管理公司如何盈利篇五

有限合伙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应该如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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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文集

策划  乐税网

有限合伙企业分回的投资收益应该如何纳税

【标    签】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

【业务主题】企业所得税

【来    源】{投资管理公司如何盈利}.

    问:甲企业为自然人和法人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获得被投资企业红利如何纳税?纳税时间及地点有无规定?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的征税问题:

{投资管理公司如何盈利}.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通知》所附规定的第五条精神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附件1《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根据上述规定,该有限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被投资企业的分红,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应单独作为投资者(自然人和法人合伙人)的红利所得。合伙人分得的红利所得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计算自然人和法人的红利所得。其中,自然人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合伙人按计算分得的红利所得,应计入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参考《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2年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京地税个〔2002〕175号)规定: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京地税个〔2001〕638号)规定,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应按文件有关规定确定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并填报《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

  

  根据上述规定,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红利,对于投资者为自然人的,该自然人应自行申报按合伙协定约定比例计算的红利所得,需在合伙企业取得红利的次月十五日内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对合伙企业中的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利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没有明确规定。从原则上讲,从合伙企业取得的利润应在该法人企业的企业登记注册地缴纳。同时由于法人合伙人按前述规定计算分配的股息,在法人合伙人未进行账务处理前提下,属于法人合伙人的纳税调整事项,应在合伙企业取得红利的当年,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另外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红利,法人合伙人按规定比例计算部分,原则上不属于法人合伙人直接对外投资,不适用“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规定。

  

  有的地方对此有明确规定,以下供参考:{投资管理公司如何盈利}.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执行口径的通知》(鄂地税发〔2009〕4号)第六条规定,关于合伙企业中企业法人合伙人的纳税地点问题中规定: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先分后税”的原则处理。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为防止税收流失,合伙企业中法人和其他组织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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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北京国税开通网上办理外出经营证明的通知

投资管理公司如何盈利篇六

担保公司如何盈利之探讨

担保公司盈利模式:担保+咨询+中介+合作

担保公司盈利模式:担保+咨询+中介+合作

(一)担保行业状况

担保行业快速发展,担保贷款额突破万亿大关。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但因其信用水平低,在发展中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在此背景下,中国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应运而生。从1993年至今,在政府的推动和引导下,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导,以商业性、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迅速发展。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司数据,截至2009年底,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5547家,同比增长30.6%,共筹集担保资金3389亿元,当年为37万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额达10796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占全国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的

7.5%。担保机构当年实现收入180亿元,纳税16.4亿元,实现利润44.5亿元。

中国担保业“异化”严重

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工作部指出,中国担保业“异化”现象比较严重。他表示,当前的工作重点在于规范整顿,明年完成整顿后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异化”现象主要是担保公司名不副实,挂着担保公司的牌子却不做担保业务;同时,许多担保公司热衷于高风险投资、高息借贷甚至非法集资。担保机构多数规模小,担保能力弱;部分担保机构经营不规范,信用度不高,一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薄弱,不能适应市场发展需要。

(二)担保公司商业模式

担保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

(1)担保业务;

(2)投资担保(风险投资)业务;

(3)担保配套服务;

(4)财务顾问(投资银行)业务。

担保公司商业模式

担保公司获利方式主要是通过以担保业务、投资担保业务为基本的收入来源,以担保配套服务和财务顾问业务为短期利润的补充,通过开展资产管理和投资担保业务培育长期利润增涨点。具体模式如下:

(1)担保业务收取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利息的服务费。同时,公司要求被担保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个人提供足额的反担保资产,以规避担保风险;

(2)投资担保业务为公司提供低风险高获利的利润增长点;

(3)资产管理可有效提高公司净资产的回报率,是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补充;

(4)财务顾问服务拓展了担保业务的服务范围,保证担保项目的资信质量,增加了担

保业务的附加价值,是对担保业务的垂直整合;投资银行业务为公司提供高额的中短期回报;

(5)反担保资产的处置及资产证券化业务是公司化解担保风险的重要手段,公司反担保资产和银行抵押资产的有效处置,也是公司今后潜在的赢利增长点。

(6)与其他机构的合作带来的创新商业机会所产生的利润。

(三)传统担保业务

担保公司主要的服务对象为中小企业,服务产品细化为以下方面。

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包括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房地产开发贷款担保、企业票据贴现担保、开具承兑汇票担保、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担保、进出口贸易融资担保、产权(股权、知识产权、经营权等)质押贷款担保、设备租赁融资担保、企业发起设立/并购搭桥贷款担保、项目投资担保、政策扶持项目贷款担保、保理业务(应收帐贴现担保、信用保险)等。

合同履约担保业务

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房屋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安全担保、合约对冲押金/预付款/质量保证金担保、中介费/佣金担保、产品质量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

(四)投资担保业务

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大致可分为3种,一是信用担保贷款,二是引入风险资本,三是IPO(首次公开募股)。信用担保类似于保险行业,用大部分的担保业务成功弥补小部分的代偿损失。风险投资正好相反,用少数投资项目的成功弥补多数投资项目的失败。两者有机的组合就产生新的理念——投资担保。先保后投,保投结合模式既比纯粹的风险投资稳妥,又比单纯信用担保收益更高。以担保为手段,策略性介入风险投资和资本营运领域,方式主要有:

(1)债转股:在一定的条件下,.将贷款资金全部或部分转成被担保企业或资本运营项目的股权;

(2)根据承担的风险程度,占有被担保企业或资本运营项目一定的股权、认股权、期权或分红权;

(3)对通过前期担保考察确认的投资项目在项目再次融资时以现金或其它资本追加投入;

(4)将直接投资的风险投资资金部分转为担保基金,利用担保的放大功能为投资项目融取银行贷款,以扩大投资面,分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成功率;

(5)以担保业务作为平台,在广泛领域与其他企业形成战略合作关系,通过担保获得更多的商机和优势,开发相关的衍生业务,以获取额外的附加收益。

投资担保业务控制的各种资产,除与风险投资一样采用转让和包装上市方式变现外,还可以以解除担保方式退出投资担保项目。

(五)担保配套服务

担保配套服务是指围绕担保项目由担保公司提供的一系列中介服务,主要包括: 咨询服务

(1)企业理财与资本运作顾问;

(2)企业管理顾问。{投资管理公司如何盈利}.

项目论证服务

(1)投资担保项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评估;

(2)资产评估业务。

抵押资产处置服务

(1)典当业务;

(2)拍卖业务;

(3)企业重组兼并业务。

代理服务

(1)政府或民间担保基金的委托管理;

(2)资产委托管理业务。

{投资管理公司如何盈利}.

(六)财务顾问业务

担保公司将全面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用以充分利用公司的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为优质的被担保企业提供以下业务产品:

(1)企业资本运营财务顾问;

(2)企业产权交易财务顾问;

(3)收购兼并业务;

(4)资产管理业务(合营、托管等);

(5)其他投资银行业务。

(七)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的模式

(1)担保公司与银行合作的模式

银行一般是担保公司目前最主要的合作伙伴,双方的合作方式为:担保公司向省开行承保-银行向被担保企业“打包”放款-企业按期还本付息。

(2)市担保公司与其他商业银行合作方式

1)担保公司将审批同意承保的贷款项目推荐给其他商业银行,商业银行调查审批同意后,商业银行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企业与市担保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协议及抵押反担保合同,双方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日常管理。

2)商业银行将审批同意的贷款项目推荐给担保公司,市担保公司调查审批同意承保后,办理相关合同。

(八)投资公司与担保公司战略合作模式

投资公司特点

目前,大部分投资公司都以“投资咨询公司”、“资产管理顾问公司”等名义登记,总体来说,投资公司在国内仍然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

1. 规模小,自营资金少或基本无自营资金

2. 研究力量弱,缺乏对某一行业或某几行业深入的研究

3. 赢利方式单一,多依赖中介费用

4. 缺乏战略规划,无长远发展目标

以上逐条弊端必然产生对应不良后果:

资金规模小直接限制了投资项目的规模,使得投资公司在面对极具潜力、但超出自己投资能力的项目时,出现有心无力的状况。

投资公司不能深入对某一领域进行研究,缺乏在该领域内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使得投资公司在招揽项目及向资金持有者推介项目时难以获取信任。

投资公司往往依赖挂牌费、会员费以及千分之几的中介费等为主要利润来源。单调微薄的收入严重限制了投资公司自身的积累速度,大部分投资公司惨淡经营抑或挣扎在生存线上。

部分投资公司对自身状况缺乏了解,同时涉足几十个领域,所做项目资金规模从几十万到几十亿,思路凌乱,前途渺茫。

投资公司与担保公司战略合作模式探析

投资公司与担保公司欲得到双赢的局面,可采取如下合作模式:

担保公司根据己方投资偏好,选择合适的投资公司为合作伙伴,双方在投资领域及长远规划方面达成共识;投资公司组织人力对欲投资行业的行业背景、市场前景、技术现状、业界各企业当前发展状况、相应政策法规等进行集中研究,并选择合适的企业投资,切入该行业。首先,投资公司对项目进行立项稽核,然后提交担保公司进行风险评估,通过后依靠担保公司在银行的授信获取款项,发放给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发放款项前,由担保公司、投资公司、企业达成三方协议,所获款项需以股份方式投入企业,同时要求企业以有限的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专利、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质/抵押给公司作为反担保,必要时可同时要求企业法人代表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作为反担保。更关键的一点:投资公司必须深度介入(至少一个时段内)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去! 判断一个公司是否有投资价值的标准有:

1)是否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2)是否有一支优秀的管理团队;

3)是否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

4)是否有技术领先、市场前景广阔的产品。

针对以上各点,首先,所投资企业的财务总监必须由投资公司的财务人员担任,以随时监控企业的经营状况,监测资金流向;其次,在战略规划、人力资源、技术、管理等诸多方面,投资公司应予以积极辅导,全力配合。双方共同努力,迅速发展,达到双赢的目的。

而退出方式则是在企业运营达到稳定阶段后,采取股权回购或股权转让的方式收回投资;若认为所投资企业符合战略投资的标准,或可根据具体情况连续追加投资,打造完整产业链,最终达到上市的目的。

此种情况下,担保公司除担保费用外,还可享受资金增殖带来的额外收益;投资公司可获取远远超出自营的资金额度,根据自己对行业深刻的理解和精到的把握,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规模投资乃至产业投资;企业除得到急需的资金外,还可得到投资公司在人力资源、技术、管理等诸多方面的指导;而银行则因为将贷后监管由信贷员不定期走访延展到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去,银行资金得到最大化的安全保障。

此种合作模式对投资公司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仅需要技术、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等方面熟悉该行业的工作人员,更需要熟知该行业政策面演变、能从战略角度思考的专家级人物。此种情况下,投资公司只需对一个领域的研究达到“精通”的程度,就足够了。

担保公司的优势在于风险控制,投资公司的优势在于具体运作,二者配合相得益彰天衣无缝。可以乐观地估计,一家中等规模的投资公司和一家中等规模的担保公司,选准方向默契配合的话,3~5年内完全可以达到掌控一个新兴行业的战略目标。

投资公司与担保公司合作的现实意义

目前,中小企业已经日益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济力量,在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咨信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等诸多原因,难以获取银行贷款支持。同时由于缺乏直接融资渠道,中小企业发展往往依赖自身积累,发展缓慢。

此种情况下,投资公司与担保公司联手合作,为具有潜质的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无疑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种积极尝试。这与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中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建立以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对象的信用担保体系的精神都是不谋而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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